小志一个人向我走来,像一阵清风。
那张让我看见就忍不住愣神的面容,干净、温润的眼神,不疾不徐的步伐,马上就要从我桌边走过去了。
我赶紧敲敲面前的饭桌,引起他的注意,因为我嘴巴里刚吃进一大口饭菜,没法叫他的名字。
他听到了,稍稍惊讶地低头看我,好像刚才也是在一边走路、一边走神,被我敲击桌面的声音拉回了现实。
同样是面无表情,小哥像大理石雕像,小志像软陶,奶萌奶萌的,又有着少年的清爽。
小志看到我后竟然也很快认出了我。可能是我满口食物不能说话的样子他也觉察到了,冲我笑了一下,招了招手,稍作停留就走了过去。
我的心脏啊,被从未体验过的快乐充满,膨胀到要爆炸!
啊,可爱的小志,怎么能那么可爱呢?!唯有十三四岁时候的娃娃脸可与之匹敌了。
但除了可爱,小志毕竟已经是十九岁的大学生了,那种大男孩的英气也充盈于眉宇间,平添了几分魅力。
我一边大口咀嚼饭菜,一边不停回味刚才小志的举手投足和温柔笑脸。我想,那一刻,即使是最接受不了的生姜在我嘴里都能笑着咽下去。
这次,那张笑脸,是针对我笑的,是只对我一个人笑的,是我独有的。
他对我有印象,且不讨厌。太好了!
此时我已经很满足了。七个食堂,整个中午那么多轮吃饭的人,他单单从我吃饭的桌子旁边路过了。刚好我一个人,他也一个人。
于是才造就了刚才那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销魂”几秒。
但宁嫔对熹贵妃说的台词我很快就能用上了,“福气在后头”。
小志可能会错了意。我刚才敲桌子其实只是想打招呼,没期待别的什么。他可能误以为我在邀请他坐在我对面一起吃。
他那时应该还不知道我的心思,不然一定会像后来拒绝我邀请他一起上晚自习一样,自己找个桌子吃去。
然而,我正在那儿美着呢,不知道脸上该是多么痴傻的表情,小志端着餐盘回来了。
他先把餐盘放下,然后侧身坐进我对面的椅子。
这种好事儿我怎么想得到啊?
眼前出现一个餐盘,我自然抬头看会是谁。呆呆看完他从站立到坐下的全过程,看到那张脸距离我不足半米,面对面微笑。
“手拿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这句本来形容社会大哥霸气侧漏的流行语,用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也诡异地很贴切。
只是,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不是电线,而是我的神经系统。
我回过神来后,一定是控制不住地呲着大牙、咧着大嘴笑了。
但我前世能与小志产生深深纠葛的那些特质一定是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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