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事成之后,我们跑路,”阮晨有些粗鲁的揉了揉傅简之的头,“以后走哪儿都带着你。”
傅简之流露出了小狗一样讨好且满足的笑容。
第二天,曹德夜不归宿。
第三天,曹德臭气熏天的回了趟家,连从娆耳垂上的小金珠都被他拽走了。
从娆捂着流血的耳朵,呼天抢地的哭嚎起来。
她哭自己命苦,哭自己跟了两个男人都没落下个正果,哭自己悲惨的前半生。
阮晨一边默默收拾屋屋子,一边看自己这个不争气的亲妈。
她很担心从娆会不会再找回来第三个男人。
但在贫民区日复一日机械的劳作中,在转身都困难的灶台间,从娆已经身材走形变样,现在的她就想一个无能、粗鲁、低贱的村妇。
阮晨这样安慰着自己,没有哪个男人会看上这样的女人。
三天后一个雾蒙蒙的清晨,曹德回了家。
他就着冷水洗了个澡,一头栽倒床上,阮晨假装给他倒水,看到了他胳膊上和颈侧的针眼。
曹德一觉睡了十几个小时,等他醒来时,天已经黑了。
巨大的空虚与失落缠绕着他,还有浑身上下每个骨头缝里传来的麻痒与疼痛,就连脑子都像被人用小勺一点一点的挖着一样,难受的他浑身发颤,口水直流。
此刻阮晨乖巧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像一只白色的小绵羊,乖巧,温顺,诱人。
曹德燥热起来。
他想捕猎,把这只小羊羔撕碎。
阮晨战战兢兢的递给他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嗫嚅着说道,“爸,乐哥让人给你的。”
曹德猛地夺过塑料袋,往里面看了一眼,看到了熟悉的针管和粉末。
在更加极致的愉悦前,捕猎已经不重要了。
阮晨转身,蹑手蹑脚的离开。
她才是得手的猎人。
乐哥说了,这一支剂量足够结束这一切了。
阮晨贴身收好存折——这几天她和傅简之一直跟存折形影不离,她拉着傅简之,对忙碌的从娆说,“妈,我带简之去天台摘点芫荽。”
从娆挥挥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阮晨压抑着心里的雀跃,牵着傅简之往外面走,从娆在后面大声叮嘱她注意安全,快去快回,她听见了,但是懒得答应。
曹德房间离开时,她摸走了所有的零钱——五毛、一毛、一块,虽然不多,但是够她和傅简之一人买一根烤肠,裹满了辣椒面。
两个小孩子吹着晚风,斯哈斯哈的吃着。
傅简之其实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很自由,很舒服,阮晨对他很好。
以前在家里,什么都是哥哥优先,他再努力,爸爸也看不到。
就连最后,爸爸也只想让哥哥活。
他已经适应了那些劣质食品的口感,也学会了拿几枚硬币自己去买香甜的烤红薯。
傅简之吃的快,他吃完后,阮晨手里还有半根,阮晨恋恋不舍的咬了一口,递给了傅简之,“你吃吧,你太小了,你多吃点快点长大,以后保护姐姐。”
傅简之有些不好意思,但手很诚实的接了过去。
吃完了烤肠,阮晨才不急不慢的带着傅简之往家里走,一路上,和傅简之讨论着未来的生活。
譬如上学,譬如大商场。
走到路口,阮晨忽然嗅到了风里送来的焦糊气息,她心猛地抽紧了。
远远地,火光映红了半边天。
一个认识她的婶子看到阮晨,急急的说,“阮晨你快回去呀!你们家里起火了!一连片都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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