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那个高卢国人是二零零五年到国内旅居的时候,在少林寺看到武僧们穿着飞跃小白鞋练武才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当即找飞跃厂商拿到国外代理权,后来发现飞跃在海外并没有注册商标立即抢注。
要是自己能抢在高卢国人前面把飞跃海外商标抢注下来,到时候他卖出的每一双鞋子都必须给自己交纳商标使用费。
等到二零零八年奥运会的时候,再想办法搞个奥运联名款,价钱还会更高。
一脚踩出一个无本万利的赚钱灵感,凌云飞不由笑了。
“三百多块钱又不是你自己赚的,神气个屁,地摊货怎么了,没准哪天就成为你高攀不起的存在。”
“这地摊货要是能让我高攀不起,老子叫你爹。”陈耀祖一脸不屑地说完,又气呼呼道,“再说,你踩到我不但不道歉,还有理了?”
“好狗不挡道知不知道,更何况我都要成为你爹了,你什么时候看到过老子跟儿子道歉的?”
说完,凌云飞端着饭自顾自走了。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有人敢用这种口气跟自己说话,还占自己便宜,把陈耀祖气得想冲上去打人,但是被一个小平头拦住了。
“耀哥,马上就要高考了,千万不要冲动啊,先忍忍吧,等毕业再跟他算账也不迟。”
陈耀祖想想也觉得有道理,回头看到于丽莎还站在原地,故意大声道,“这种人又穷又没素质,将来注定是个失败者,老子不跟他一般见识。”
说完立即献殷勤,“莎莎,我有兄弟在那边窗口已经排到了,可以让他帮你打饭。”
凌云飞再次无视了自己的主动示好,于丽莎很不高兴,内心骂了无数句混蛋。
不过她还是拒绝了陈耀祖,直接将饭盒塞到正在买饭的王冬青手中。
“帮个忙,我要跟凌云飞一样的饭菜。”
王冬青是个老好人,不会拒绝,接过饭盒帮她打了一份。
拿到饭之后,于丽莎又跟着王冬青来到凌云飞那张桌子,坐在他的对面。
把篮球队长晾在那,即尴尬又气愤。
凌云飞对校花的到来视而不见,自顾自回头看向王冬青盘中堆得跟小山一样的饭菜。
“我说胖胖,你怎么天天都吃这么多,能不能控制一下饭量,而且吃的全是肉,还嫌身上的肉不够多吗?”
这哥们后来因为太胖,身体出了问题,所以凌云飞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一下。
王冬青夹了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吃得满嘴流油。
“我是吃什么都胖的体质,喝凉水都能长肉,就算吃草,挤出来的也不是奶,而是油。”
“既然结果都一样,还不如放开肚子大块吃肉,人生苦短,就应该好好享受,何必委屈自己。”
这家伙为了给自己找一个胡吃海塞的理由,歪理一套一套的。
凌云飞没好气道,“你不是吃什么都胖,而是什么都吃才胖,跟猪一样不挑食,总有一天会像猪一样死去的。”
“嘿嘿嘿。”王冬青一边继续大口吃肉,一边好脾气地憨笑着,“人生自古谁无死,要死也得吃饱肚子,你不要老说我胖,我会认为你在嫉妒我比你吃得多。”
一边说,一边疯狂暗示凌云飞,对面校花正气鼓鼓瞪着他,仿佛要吃了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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