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澈那天晚上的深情演绎成功骗取沈承则的心软。两人达成约定,程澈帮他追林繁,而他要告诉程澈沈良洲一切生活习惯。

他的爱好,他的口味,以及他的日常行踪。

自那以后,程澈每天准时准点来到沈承则的家,认真的像是好好学习的小学生。

“我小叔叔喜辣厌甜,爱运动讨厌出汗,喜欢冬天不喜欢夏天,不爱说话讨厌麻烦……”

“等一下!”

程澈皱眉看着本子上记得满满的字,有些无语:“你能不能说点实在的东西?”

沈承则面无表情:“比如?”

“比如……一点建议?或者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他尽快喜欢上我?”

“呵。”沈承则发出声不带情绪的冷笑,“建议就是你没戏,趁早放弃。”

“你听吗?”沈承则看他。

程澈:“……不听。”

沈承则翻了个白眼。

“你再跟我说说呗。”程澈贱兮兮地凑过去,“你说点靠谱的,明天我帮你约林繁。”

沈承则往旁边挪了挪,“我用不着你帮我约。”

程澈丝毫不给面子的拆穿:“得了吧,等你主动约,林繁孩子都能生一窝了!”

程澈指着他,“我敢打赌,那天帮你加了联系方式后,你是不是一直都没有找人家聊过天?”

沈承则:“……”

“关你屁事!”

“啧,”程澈挑眉,“被我说中,气急败坏了吧!”

沈承则烦他烦的厉害,索性不再理他。可程澈装着看不懂他的拒绝,继续厚着脸皮凑上去。

“你就再给我说点呗,自那天后,我都好久没看见他了……”

程澈摆出可怜兮兮的表情,语气更像是快哭出来一样。

沈承则实在是受不了他这副样子。

他就想不通了,好好的一个Alpha兄弟,喜欢上一个人后怎么就变得比个Omega还娇!

沈承则烦躁的站起身,走到另一旁的沙发坐下,冷眼看着对面的程澈。

“我跟我小叔叔也不太熟,他比我大了六岁,在我上初中时,他就去了部队,前几年受了伤才回来。”

沈承则继续说:“我对他的印象就是大人们口中说的他有多么优秀,事实也的确如此,退伍后叔叔他便继承了家业,凭一己之力带领沈氏到达了行业顶峰。”

“他是我的榜样。”停顿了下,沈承则垂下眼睑,好一会儿才继续说,“我敬他,也怕他。”

关于沈良洲,程澈也打听到了一些。

据说沈良洲掌权沈氏这个百年企业后,立即雷厉风行把沈氏从里到外都给整顿了遍,一整个大换血。

在之后,出现在大众视野的沈氏,便是一个全然不同的百年老企业。

大概是要证明自己的实力,与此同时沈良洲还创建了华恒资本,近几年陆续将海陆空运输,生物医药收入囊中之后,华恒又将手伸到了传媒,以及这几年势头最猛的科技领域。

沈氏主打实业,而华恒致力于投资机遇。

可投资利益和风险并存,华恒想要屹立不倒,离不开沈氏百年打拼下来的雄厚靠山,而沈氏不想被社会淘汰,同样也需要华恒及时为他注入新鲜血液。

现在沈良洲手握两家实权,良性循环下,已经可以让他永远立于不倒巅峰。

年仅二十八岁的沈良洲,成了财经新闻中出镜率最高的一张华人面孔,几乎缔造了一个神话。

想到此,程澈心中有些复杂。

书中到了中后期,沈承则和沈良洲争权夺利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沈良洲的能力有目共睹,沈承则没少尝失败的滋味,还好身为主角的他,身边始终有爱人林繁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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