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他的重生,让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他在村子里转了一大圈,和之前的记忆相比,发现又多了一件异样的事,曹旺财疯了。

这在上辈子也是没有的。

曹书清皱紧眉头,曹伯平的问话打断了他的思路,他猛的回过头,眼神凌厉,带着浓重的压迫感。

那种长期身居高位,睥睨一切的眼神,让曹伯平这个屠户都头顶一炸。

好吓人的眼神!

曹书清回过神:“爹,你完完整整的告诉我,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还有你身上的伤!”

“这,没什么好说的……”

曹伯平还是要脸的,当着自己七岁的儿子说自己是觊觎赵寡妇的美貌,想把她办了,结果不知道被谁暗算?他还是有些说不出口。

“我想知道!”

那种浓重的压迫感又回来了,连同凌厉的眼神。

曹伯平在怔了之后又很高兴,不愧是他的儿子,才7岁就有这样的威仪,这就是属于读书人的浩然正气吗?果然,把儿子送去读私塾是最正确的决定!

虽然有些难以启齿,曹伯平还是在那双压迫性十足的目光中,把当时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

曹书清始终眉头紧锁,所以问题就是出在这里,上辈子那一晚,爹爹将赵素素弄死了,但这次,竟然有人救了她。

那个救了她的人,坏了他们一家的大好事。

赵素素没死,孟雨不能来做童养媳,爹爹瞎了一只眼,现在还在养伤。

他要找出那个人,把那个人杀了,这样一切就会回归正轨。

但那个人是谁,只怕只有赵素素母女才知道。

曹书清眼里的杀气一闪而过,上辈子官场浸淫,他手中不知沾过多少鲜血,对于杀一个人,他根本不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赵素素感觉,喝下那碗药后,她气息都顺畅了很多,以前还会腰酸,现在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疼了。

她快手快脚地煮饭。

又去挑捡孟雨拿回来的野菜。

孟雨却抢过来,把那些野菜团吧团吧,一起扔掉,里面有些有毒,那两个坏小子什么都不说,当她不知道?

“阿雨,扔掉干什么?能吃!”

“我不吃野菜,我要吃肉肉!”

赵素素有些无奈:“野鸡肉已经吃完了!”阿雨师父给的银锞子能买肉,但现在天都快黑了呀。

孟雨从角落里提出一只野兔:“娘亲,吃兔兔!”

“这也是你师父给的?”

“小泥鳅抓的!”

赵素素觉得这个世界很玄幻,一只半尺长的小狗是怎么抓住一尺半长的野兔的。那野兔的重量得是那小狗重量的三倍了吧?

不过,想到它能把野鸡赶到撞树,又觉得可能这是一只天赋异禀的猎狗?

孟雨又笑,天真无邪:“有小泥鳅在,肉肉管够,山上兔兔可多了!”

赵素素摸摸孟雨的头,孩子一脸天真,满眼只有对肉肉的渴望。她能说什么呢?当然是赶紧去处理兔子,让阿雨吃肉肉。

“娘亲做的肉肉好好次。”孟雨这夸奖很走心。

缺油少调料,却能做得鲜美肉嫩,赵素素是有点厨艺在身上的。

书中也没有关于赵素素的介绍,原身的记忆里更没有。所以,赵素素是什么出身?

孟雨没去纠结这个问题,吃肉肉,长身体,她要长得高高的。她一边吃,一边往赵素素碗里搬。

同样的长期营养不良,都得好好补补。

第二天,赵素素准备下地,但家里竟然来了个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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