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你是我亲姐姐,咱们一奶同胞,除了爸妈也就你和小妹是我最亲的人了,我怎么可能故意瞒着不告诉你呢。”

“我不信,作家多高尚了,又不是偷鸡摸狗,怎么会招人恨。”

“《樱桃红》看过吧。”

张芸杉呆呆的点了点头。

“《孽债》听说过吧。”

张芸杉继续点头。

张云桦看了看窗外,这才小声说道:“这两部小说都是我写的,你说外界要是知道了,咱家玻璃还能有一块完整的不?估计瓦片都得让掀飞喽。”

“啊?~真是你写的?”

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张云桦把他和杂志社往来的书信以及样刊从柜子最深处拿了出来:“这下该信了吧。”

张芸杉情绪来得快走得也快,确定张云桦就是车间小姐妹天天咒骂的‘白桦林’后,叹息道:“你要是一开始就写现在的小说多好,我还能跟同事们显摆显摆我弟弟是大作家。现在只能憋在心里,一点都不好。”

“嘿嘿...那会只想着怎么能让杂志社看上,谁知道读者代入感这么强。”

“不过现在为时也不晚,等这篇小说发表,就好了。”张云桦笑道。

“这倒是。好羡慕静秋和老三的爱情,多么幸福。”

“别感叹了,你的爱情呢?”

张芸杉今年二十一岁了,胡同里和她同龄的姑娘一部分已经嫁了人,剩下的也基本都有了对象。

唯独张芸杉一直都是单身。

倒不是没人追求,而是张芸杉喜欢的,薛玉莲不喜欢。

薛玉莲中意的,张芸杉却又看不上眼。

张芸杉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让薛玉莲伤心,事情就一直这么卡着了。

“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找打。”和张云桦打闹了一阵,张芸杉唉声叹气的说道:“你当我想这么拖着啊,可老娘在那里杵着,说什么都不同意,我能怎么办。”

“时不时的还在我面前提及刘大民多么好,我烦都烦死了。”

提起这人,张芸杉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椅子上。

刘大民,家住三四条胡同外的门楼巷。

为人能说会道,最大的特点就是孝顺、听父母的话。

听话的程度都能达到让赶鸡不撵狗、让往东不向西。

而张芸杉喜欢的人叫段方斌,为人不错,挺会来事儿,就是喜欢折腾,特别喜欢新鲜事物。

在蛤蟆镜、喇叭裤还被称为异类、伤风败俗之物,这家伙早就整上了。

好汉无好妻、赖汉娶个娇滴滴,这句话不是没有缘由的。

作为女生,一个循规蹈矩、一個倜傥不羁,能够吸引她们的肯定不是前者。

可薛玉莲站在为女儿幸福的角度上考虑,一个踏实听话、一个新潮狂野,会选择谁肯定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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