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

随着远方日出升起,霞光照耀,小镇内的士兵正朝门口有序聚来。

河口镇的大门处,罗德骑在雪原驹上等候。

在他身边是穿上白钢狼骑甲的白面包。

经过改造的狼骑甲,外形稍有变化。

原本用于坐骑的背部变得更加平滑,便于发力。

狼骑兵并非板甲,而是将一枚枚白钢甲片铆接在皮质布料而成,以此保证足够的灵活性。

整体呈现出流线的造型,贴合在白面包身体表面,只露出它的头部和四肢。

铠甲闪闪发亮,威武不凡。

配上魔狼强大的体魄,本该给人强烈的感官冲击力。

只可惜...

罗德撇了白面包。

“嗷呜~”白面包像是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一般,披上狼骑甲后不停在雪地里打滚。

狗脸吐出舌头,追逐自己的尾巴,在原地跑圈。

被掀起的雪花到处乱飞。

时不时还伸出狼爪上的冰刃,在白钢甲片上打磨。

罗德见它只是打磨,没有傻乎乎用冰刃抓挠甲片,心中多少有几分安慰。

这憨批狗蠢是蠢了点,打仗时,有事好歹真上。

看在这点的份上,其他小问题罗德还是可以接受的。

没过一会,被召集的士兵在他身后集结完毕。

包括十二名亲卫营骑兵,两百名铁壁营盾矛兵,一百名神箭营弩手。

诺厄和霍姆斯站在两边,全副武装地等候命令。

关于这次鼹鼠镇的肃清,罗德选择将洛伦和神箭营的大部分士兵留下,让他们负责领地安全。

经过长时间的接触,罗德对洛伦的忠诚已经没有太多怀疑。

这次选择留下他守家,便是表达信任的一种方式。

罗德把目光看向身后的士兵。

眼前的这些士兵已经经历过实战,在此前和狼酋的两场战斗中活下来。

战场的磨练让他们脱离新兵的稚嫩。

又经历了这一个多月的营养补充和严格训练。

和最开始相比,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精神状态,都产生明显变化。

不同于农奴兵时期的麻木迟钝。

他们收到命令后能够快速集结,整齐地排列成方阵。

除了动作训练有素外,最重要的是,他们眼中绽放出渴求和激动的火光。

士兵不再畏惧战争,反而报以期待!

因为他们亲眼见证了奇迹。

那些同为农奴的同伴,凭借军功过上让他们羡慕向往的日子。

死亡已经不值得恐惧,现在,轮到自己了!

眼见军队集结后,士气昂扬。

罗德也就不再浪费时间发表战前宣言。

他拔出佩剑冰锋,指向鼹鼠镇的方向,干脆利落地命令道:

“全军出发!”

......

鼹鼠镇距离河口镇五十公里。

以这个时代正常的行军速度,差不多要花四到五天的赶路时间。

按照信中的约定,罗德需要在四天内赶到约定地点。

和那位玛西亚子爵的边境卫队集合。

但在高昂的士气下,他发现自己的速度有些太快了。

许多士兵走着走着,恨不得当场跑起来!

照这样下去,恐怕要不了两天,士兵就能赶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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