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从小就是备受瞩目的孩子,既聪明又勇敢又独立还有点小傲娇,无论是学习还是运动都是名列前茅的,还写得一手好字,小小年纪最难得的是性子沉稳内敛,遇事不哭不闹不惊不慌,凡事能举一反三,就让作者在本章爆一个小彩蛋。。。

五岁的路易斯第一次去军营并不害怕反而无比兴奋,在家里总被家长拘着,想折腾点什么大事,还怕露陷被大人知道自己有多厉害,其实是怕在家折腾被父亲打屁屁,这混世魔王全家只怕父亲;现在终于可以去父亲的军营折腾了,怎么能不兴奋呢,他想想就想笑终于自由了,在家爬树怕奶奶看见了心脏受不了,做弹弓射家里一人高的金笼里的鸟,妈妈说:“孔雀有灵,不可以伤害他。”玩家里水池子里养的金红锦鲤,爷爷骂:“混小子,别把我高价空运过来的福气锦鲤折腾死了,要游泳去游泳池。”想撸一下家里爸爸养的藏獒的牙齿,妈妈手绢抹泪哭唧唧,爸爸巴掌一个啪啪响,路易斯小屁屁伤不起,都怪藏獒老是不让撸,见了路易斯在花园掉头狂奔数十圈,藏獒表示也很无辜,没招他惹他,小主人过来就拽他耳朵踩他尾巴薅他毛,见了路易斯能不跑吗?当然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啊!路易斯在军营赛跑永远第一也是有原因的,小孩子精力旺盛又是个机灵的,追藏獒都追出经验了!

五岁的路易斯也是第一次独自在外寄宿第一次和军人们一起过集体生活,和军人一起睡觉吃饭一起操练一起做各种艰辛的任务,其中一项赛跑总能跑第一;某天,军人又有新任务要执行,本来因为这次的任务比较危险不太适合路易斯参加,毕竟他还是个五岁的孩子,但连长架不住路易斯软磨硬泡,只能带着路易斯去没有敌军出没的山的另一边的森林里放羊吃草,没想到敌人的特务兵带着间谍就躲在这个没人的小森林里,路易斯一个人在小森林里放羊吃草正闲得无聊,拉着小羊扛着小小特制金色长枪腰缠小皮鞭背上背大大弹弓,脚踝各藏着一把金匕首,手上套着大灰狼爪套,身上穿着大灰狼动物睡衣,远远一看真像一只小狼站立在树林里牵着一只白色小绵羊正在吃草;路易斯小少爷此刻有点狼崽放羊吃草的感觉了。

此时此刻就在路易斯放羊吃草的树林附近山洞里一群人正用日语交流着:“八嘎啊卢,你看清楚没有,外面放羊的是狼崽还是狼人还是狼妖?”一个大小眼的用日语说着:“呦西,应该是狼崽子。”另一个用日语说话的长着山羊胡子:“没错,应该是狼崽子,大白天怎么会有狼妖出没。”第三个说着日语的是个卷发女郎:“欧吉桑,我看是狼人,我刚刚经过河边看他用树杈叉鱼烤鱼,狼崽和狼妖可不会用树杈叉鱼,也不会烤鱼,它们会直接跳进去抓鱼生吃。”作者想问问它们难道忘了它们也吃生鱼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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