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回溯至今日丑时三刻。(这里,时间线往回拉一下哈。)
离开林烊的住宅,沈虞深夜敲开一家药店,在大夫骂骂咧咧的声音中成功买到一瓶金疮药。
随后,她满身伤痕地走回到了自己原先住的客栈。
得知自己的手下不在这个客栈,沈虞不禁冷下脸来,“壹号房的人退房了?”
店小二打了个哈欠,“对啊,前天儿就退房了,好像是全部都出去找人去了。”
店小二睁大眼睛瞅了瞅眼前的人,噢,就是这个姑娘。
“他们好像去找你了,还画了不少画,拿着画去找你的。”
废物,她都失踪四天了,居然也没把她找到,也不知道他们是上哪去找的人,那眼睛都长在天上吗?
感受着身上的疼痛,沈虞皱了皱眉:“麻烦给我开间壹号房。”
店小二熟练地问:“你几个人?住几天,有啥要求不?”
“一个,开三天的房,你给我按最好的来就行了。”
要求?沈虞眉头紧锁,她哪里亲自订过房间?反正用最好的就对了。
“最好的啊。”店小二瞧了一眼沈虞身上的衣服,“你是外地人吧?有路引、度牒吗?”
“你怎么什么都要问?”
沈虞底气不足,气势挺足,她手指指了指自己,“我像黑户吗?前几天我来你们客栈的时候,我的属下不是已经给你们看过了吗?”
店小二也是按规矩办事,随口一问。
同时他也看出来了,对方估计是跟她的人走散了,想着那天她头戴金钗手戴玉,被一堆人拥护着进来。
这样的人他也不想得罪。
客客气气拿出一个本子,让她登记上她的姓名等个人信息。
登记完成后,店小二伸手:“六百文钱,其中两百文是押金,退房时可以还你,这是最好的房间,里面包括一日三餐餐费和晚间热水等等。”
沈虞想掏出那张大额银票,可想到夙笙走时说的话,她下意识看了眼四周。
大堂摆放着数十几张桌子,因是深夜,人并不多,除了有赶路的一些人在吃东西外,就只有两个赤着胳膊的壮丁,和一个喝醉的老汉。
那醉酒的老汉,此刻还在一杯一杯的往肚子灌酒。
沈虞目光从这些人身上一一掠过,改口:“我身上没带多少钱,你还是给我开间普通房吧。”
醉酒的老汉,迷糊糊地看过来:“什么房间这么贵?我这几碗酒都才十来文钱。”
这十里八村都不是什么富贵人家,但这个客栈的东西却普遍有点小贵,连一碗酒都比别的地方贵个两文钱。
没办法,他就好这口,且偏爱这家的酒,多一两文他也乐意。
店小二笑着附和他:“谁说不是呢,几百文,换我我也住不起,不过嘛,贵是贵了点,那房间的环境是真的好,隔音,住得舒服。”
“太贵了。”老汉嘴里嘟囔着叨叨了几句,就趴桌子上呼呼大睡了。
沈虞看了眼那老汉:“他怎么睡这里?”
“他就这样,隔个一两天就来一趟,睡到天明才走。”
店小二好声好气地解释了一下:“大兴县是没有多繁华,但我们这客栈地处县城繁华地段,你要的又是最好的房间,价钱自然是要贵些的。”
知道沈虞可能来头不小,但店小二还是只把她当普通客人来对待,本本分分做着自己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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