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公寓边的路边长椅上,孙天繁还坐着发呆。
他情绪低落,表情颓然,感觉对人间已没了之前的执念。
接下来只要时非回来,跟他说蔻蔻一切都好,他就可以安心跟世界告别了。
“呵,反正我也不是孙天繁,我只是个诡。”
孙天繁仰头往椅背上一靠,两眼无神地盯着头顶树荫。
这个城市和七环市一样,喜欢种大片的樟树,林荫茂盛,阳光斑驳穿过叶片与枝干,会在仰头看时变成刺目的亮点,令人恍惚。
一个亮点,两个亮点,三个亮点……
孙天繁百无聊赖,默默做起数亮点的无聊事情。
当人生没有了目标,原本弥足珍贵的光阴,也变成了无生趣的煎熬。
“踏、踏、踏……”皮鞋踏地的脚步声传来,伴随着一种信马由缰的漫不经心。
孙天繁一听就知道这不是时非的脚步声,因为时非走路一向比较稳,而且很轻,会以一种故意降低存在感的态度从你身边经过。
“了不起啊,居然还活着。”
一个戏谑的男人声音传来,孙天繁先是错愕,然后浑身汗毛倒竖。
因为他刚刚听脚步声还在十米开外,忽然说话声就响起在三步之内。
非凡者!
眼前站着一个打扮精致的男人,银灰色西装三件套,戴细边眼镜,头发染成了亚麻色,额前略长,两手插在裤子口袋,倾身微探头,嘴角带着笑意在打量孙天繁。
这种打扮的人通常自带两种经典气质,一种是社会精英,另一种是斯文败类。
而眼前这个男人,明显属于后者。
“你……”
孙天繁猛地跳起来,错步拉开距离,眼睛瞪着面前人,牙关竟然不自主地微微打颤。
诡是很少产生恐惧心理的,尤其是在面对人类的时候。
可是现在面对一个活生生的人,孙天繁却下意识害怕了。
这已经不只是本能对危险的感知,而是……他在这个人手里吃过大亏!
“你是那个斗篷人!”
孙天繁咬着牙,努力用镇定的口吻说出这句话。
虽然当时这人用斗篷从头罩到脚,但是这种气质,这种声音,孙天繁不会认错。
“眼力挺好。”
斯文败类先生嘴角一翘,转身在孙天繁坐过的位置坐下来。
他坐下的姿势也很败类,两臂展开搭在椅背顶,再翘起二郎腿,脸上带着狐狸一样的冷笑。
“所以跟我说说看,为什么你还没消失?是谁帮你加固了本该碎掉的‘源’?只要说出来,我今天就当没看见你。”
“是老子命大!”
孙天繁怒吼一声,吼的同时人已经狂奔出去几百米。
当他真正正视自己诡的身份后,力量和速度就不再局限于人类的低端水平。
现在他一秒能跑出个几百米很容易,在普通人看来,这就是跟瞬移一样了……如果不是‘源’受损严重,还能通过更换躯壳提升自己,从而变成完全体的替生诡。
可是现在……
砰一声闷响,孙天繁感觉自己撞上了一堵墙,而速度越快,摔的越狠。
他倒摔出去,在地上连滚带翻了几十米 ,感觉自己连诡体带肉身都要一起撞裂开。
“真是的,跑什么呀,给我衣服都碰皱了。”
斯文败类先生站在孙天繁刚刚“撞墙”的位置,边皱眉抱怨,边低头扫平被撞得有点凹痕的西装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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