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行之站起身,孟知缈要跟着收拾盘子,他却放下碗筷,摁住她的肩膀。

“休息。”

然后端起盘子,径直进入厨房,烧水洗碗,清理残局。

沈意眠瞪大眼,看了眼陈继,似乎在说,你看见了什么。

陈继:我看见你哥洗碗去了!

沈意眠:他没事吧?!

陈继:看来这小子故意让我洗碗啊!

沈意眠:你才知道……

陈继:你们两个!

陈继递给沈行之一个眼神杀,这个男人他对人有两套标准!

每次在自己那吃饭了,沈行之就直接带着妹妹回家了,都是他洗的碗,收拾的残局!

在家是大嫂做饭,所以轮不到沈行之洗碗。

好家伙,这是孟知青在家,估计都是沈行之洗碗了。

行啊!怪不得孟知青对你这么好,原来是这么表现的是吧!

吃完饭,大家搬着凳子去院子里休息会,下午还要上工,磕着瓜子,吃着大白兔奶糖。

孟知缈又洗了点饭后水果,递给他们,起先是林清婉感叹了一句。

“只只,我感觉我不想上工了!啊!羞愧啊!”

陈继也欲哭无泪,孟知缈做饭实在是太好吃了,饭菜好丰盛。

“孟知青,你可不能给行之做饭做好了,感觉这生活,马上就要接近骄奢的程度了!”

然后某个声音,冰冷,直愣愣地蹦了出来。

“你不会说话,可以嘴缝上。”

陈继委屈瘪嘴,他就说吧,沈行之这家伙现在对自己和孟知缈,那完全是两套标准!

孟知缈偷笑不说话,其实她梦想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躺平,嗑嗑瓜子,吃吃糖,真的很幸福!

她视线落在厨房的小窗,走到窗外,盯着沈行之认真干活。

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毛巾,擦拭盘子上的水渍,放在一边。

没想到,沈行之经常干农活,却长得还挺白净。

尤其是小脸,简直是那种斯文败类的感觉。

身材呢,倒是有几分古铜色,更显得高大威猛。

这样的男人,在狼群,应该是首领,狼崽子里最凶猛的那一个!

沈行之招架不住,耳朵连带脖子红红的,他抬眸瞥她一眼,没好气地同她说。

“别这样看我。”

她却歪头一笑,杏眸圆润,干净澄澈,更热切凝视着他。

阳光从她的身后照进厨房,星星点点的光斑,落在他的肩头。

孟知缈一开始是想逗他,后来逐渐沉沦在他的眸中,眼睛也好看,好温柔。

大概,有人听见,一定会会说。

沈行之温柔?那可是独自用一把刀制服野猪的男人。

在村里,沈行之大多数时候是沉默寡言,丝毫未有好脸色对人。

别人之所以觉得他是狼崽子,除了他会打架,还有就是,他这个人没有人情味。

像极了野兽,只要被侵犯就会反扑,平日也没有感情,话都不愿多同人说两句。

沈行之洗完碗,孟知缈从兜里拿出来个小盒,挖了一小块雪花膏,放在他手心。

“伸手。”

膏体是冰冰凉凉的,但手指的触感,柔软温暖。

“擦一下,经常洗碗干活,手会很粗糙的!”

“这盒给你啦!”

那盒是她偷偷从空间拿出来的,专门想送给沈行之。

“你留着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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