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认命了,小学都没读几年就辍了学出去捡破烂,他这辈子也就是个捡破烂的了,老了估计是要去大街上乞讨的。
虽然现在才七岁,但是阮牧却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六十年后的人生。
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死亡,思考自己是将来死在暗无天日的小破屋里几天都没人发现,还是因为太冷又讨不到饭冻死在冬夜的路边。
不知道。
走一步看一步吧,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会为今天的拒绝后悔,但是那一天不是现在。
现在,他还是想回家看妈妈一眼。
哪怕她冲他发脾气,哪怕她要把他再次赶出去,他也想去再看一眼妈妈。
他没什么别的心思,就想记下来妈妈的模样。因为一直以来对妈妈的忽略,他发现他竟然从未仔细观察过那张日夜相伴的容颜。
于是阮牧继续开始上路了,小吃摊摊主给的钱被他认认真真收好,然后继续捡着垃圾。
现在天气不太冷,他自己找找就能吃上饭,这笔钱还不能动。现在攒着钱,等入了冬,说不定这笔钱还能救他一命。
现在他生病了,可没有药能吃的。
于是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公里,沿着机动车道走四百三十公里的路程,阮牧就这么兜兜转转,左绕右绕地走了下来。
最开始,他一天走个几公里脚就开始疼,脱下鞋来脚上全是水泡,第二天浑身骨头都是散的,后来,他的脚底竟也结了一层层厚厚的茧,这么走了十几天,之后脚上就再也没长过水泡。
然后,他脚上的鞋子就磨破了,鞋底被磨没,脚心很大一块就碰在地面上,有一次阮牧走路没注意,脚下踩了钉子,扎得到处是血。
他疼得哭了好一会儿,还是咬着牙自己把钉进脚里的图钉扒了,用路边捡来的矿泉水洗干净,然后就那么晾在风里休息了一天。
等到脚底不流血了,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又开始上路。
就这么过了一个半月,曾经骄傲金贵的小少爷不见了,街上只剩下一个背着大布包,蓬头垢面的小乞丐。
但是,他到家了。
他找到回家的路了,尽管那里已经不是他家。
阮牧走到小区前,怔怔看着小区大门,畏缩地不敢再向前迈一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又看了看整洁高雅的小区,心生怯意。
“小孩,你干什么的?”
就在这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阮牧回头一看,发现这个保安就是他把节目组带回家的那天帮他找妈妈的那个,脸色顿时白了。
他连忙别过头,朝着远处夺命狂奔。
他不知道,保安压根儿没认出他来。
跑出好远,他停了下来,气喘吁吁。
也就是这时候,一辆车从他身前驶过。
阮牧认出来那是他们家的车,赶忙低下了头。
也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他注意到,车里除了司机外竟然还有一个人。
那是谁?
亲戚的孩子?
阮牧不知道。
直到他看见母亲从小区里走出来,然后车上下来了一个比他大一点的少年。
少年看着他的妈妈,露出笑脸,上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然后,他叫道:“妈。”
阮牧如坠冰窖。
他躲在墙后呆呆地注视着这一幕,忽然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一行又一行清泪从他眼中滑下来,他捂住自己的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这一切多么突然,又理所应当。
他早就知道的,以前在学校羡慕他家境的同学就不知凡几,他曾经看不上的妈妈,这天下却有的是人想做她的孩子。
自己走了,她养了别的孩子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那个人会笑着叫她妈妈,会给她拥抱,不会和她顶嘴,惹她生气,也不会用看仇人的目光看她,甚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比他这个逆子好了一千八百倍。
只是,心脏的位置好疼啊……
泪水模糊了阮牧的双眼,但是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终究只是蜷缩在了墙角,没有让任何人发现他,直到视线里的人和车都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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