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认命了,小学都没读几年就辍了学出去捡破烂,他这辈子也就是个捡破烂的了,老了估计是要去大街上乞讨的。

虽然现在才七岁,但是阮牧却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六十年后的人生。

他甚至想到了自己的死亡,思考自己是将来死在暗无天日的小破屋里几天都没人发现,还是因为太冷又讨不到饭冻死在冬夜的路边。

不知道。

走一步看一步吧,也许未来有一天他会为今天的拒绝后悔,但是那一天不是现在。

现在,他还是想回家看妈妈一眼。

哪怕她冲他发脾气,哪怕她要把他再次赶出去,他也想去再看一眼妈妈。

他没什么别的心思,就想记下来妈妈的模样。因为一直以来对妈妈的忽略,他发现他竟然从未仔细观察过那张日夜相伴的容颜。

于是阮牧继续开始上路了,小吃摊摊主给的钱被他认认真真收好,然后继续捡着垃圾。

现在天气不太冷,他自己找找就能吃上饭,这笔钱还不能动。现在攒着钱,等入了冬,说不定这笔钱还能救他一命。

现在他生病了,可没有药能吃的。

于是直线距离一百四十公里,沿着机动车道走四百三十公里的路程,阮牧就这么兜兜转转,左绕右绕地走了下来。

最开始,他一天走个几公里脚就开始疼,脱下鞋来脚上全是水泡,第二天浑身骨头都是散的,后来,他的脚底竟也结了一层层厚厚的茧,这么走了十几天,之后脚上就再也没长过水泡。

然后,他脚上的鞋子就磨破了,鞋底被磨没,脚心很大一块就碰在地面上,有一次阮牧走路没注意,脚下踩了钉子,扎得到处是血。

他疼得哭了好一会儿,还是咬着牙自己把钉进脚里的图钉扒了,用路边捡来的矿泉水洗干净,然后就那么晾在风里休息了一天。

等到脚底不流血了,结了一层薄薄的血痂,他又开始上路。

就这么过了一个半月,曾经骄傲金贵的小少爷不见了,街上只剩下一个背着大布包,蓬头垢面的小乞丐。

但是,他到家了。

他找到回家的路了,尽管那里已经不是他家。

阮牧走到小区前,怔怔看着小区大门,畏缩地不敢再向前迈一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又看了看整洁高雅的小区,心生怯意。

“小孩,你干什么的?”

就在这时候,保安叫住了他。

阮牧回头一看,发现这个保安就是他把节目组带回家的那天帮他找妈妈的那个,脸色顿时白了。

他连忙别过头,朝着远处夺命狂奔。

他不知道,保安压根儿没认出他来。

跑出好远,他停了下来,气喘吁吁。

也就是这时候,一辆车从他身前驶过。

阮牧认出来那是他们家的车,赶忙低下了头。

也就在他低头的一瞬间,他注意到,车里除了司机外竟然还有一个人。

那是谁?

亲戚的孩子?

阮牧不知道。

直到他看见母亲从小区里走出来,然后车上下来了一个比他大一点的少年。

少年看着他的妈妈,露出笑脸,上前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然后,他叫道:“妈。”

阮牧如坠冰窖。

他躲在墙后呆呆地注视着这一幕,忽然就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一行又一行清泪从他眼中滑下来,他捂住自己的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这一切多么突然,又理所应当。

他早就知道的,以前在学校羡慕他家境的同学就不知凡几,他曾经看不上的妈妈,这天下却有的是人想做她的孩子。

自己走了,她养了别的孩子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那个人会笑着叫她妈妈,会给她拥抱,不会和她顶嘴,惹她生气,也不会用看仇人的目光看她,甚至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比他这个逆子好了一千八百倍。

只是,心脏的位置好疼啊……

泪水模糊了阮牧的双眼,但是他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终究只是蜷缩在了墙角,没有让任何人发现他,直到视线里的人和车都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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