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你的这首歌我看上了,把它给我唱,以后在星点娱乐我秦一帆罩着你。”
“秦哥抱歉,这首歌我想自己唱。”
“哼!不识好歹。”
“方晓,你的音乐才华毋庸置疑,但你的唱功并不足以让你唱好这首歌,所以公司决定,将你写的这首《梦想》交给秦一帆唱。”
“什么?张总,你不能这样,我们说好了的!”
“什么说好不说好,有协议吗?没有你就听公司的安排,就这么定了,《梦想》交给秦一帆,没得商量。”
“你……”
“丽文,你……是你……你把我偷偷写的歌全都给公司,都给秦一帆了?”
“是。”
“为什么?”
“因为我想红,我需要秦一帆让公司给我资源,捧红我!”
“你……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方晓,你就当看错了我吧,你被雪藏了三年,这三年里虽然有你给我写歌,但那些歌对我来说根本没用,现在我只想红,不择手段的想红。”
“怎么会,怎可能……”
…………………
“惨啊!这小子可真够惨的啊!”
一个年轻人面无表情的坐在幽暗的角落里,他的脚边还放着一把电吉他,一翻手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把镜子,有些自恋的看了一眼之后,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起来。
“长得可真帅,简直跟哥们穿越前的身体一模一样。
你说你这个练习时长达到两年半的练习生,不好好唱跳rap,偏要去当什么舔狗,好了吧,不但被绿了,还被坑了,这值当么?”
方晓摇了摇头,收起了手里的镜子。
没错,他是一个穿越者,说的更准确一点,他是从一个名为地球的世界,灵魂穿越至这个名为蓝星的世界的,千万穿越大军之中的一员。
当然,前提是有人跟他一样幸运。
而他的前身或者说曾经的他自己,则是一个超级大舔狗,并且还是一个有些才华的超级大舔狗。
他舔人的方式,就是给自己喜欢的女人写歌,就是那个叫做于丽文的,如今已经是有不小名气的女明星。
虽然这些歌在方晓看来,大多也就都那样。
但可笑的是,他给于丽文写的歌,都被她拿去奉献给了另一个出道更早,流量更大,公司力捧的小鲜肉,以给自己换取更多的资源。
甚至直到不久前,原主才完全相信了这一残酷的事实。
也是因为这样,原主直接被气的一命呜呼,自己才有机会穿越而来。
这个世界与地球不能说完全不同,只能说一毛一样,当然除了全世界的文化娱乐产业不一样。
并且按照惯例,这个世界种花家的文娱产业貌似并不怎么发达。
算上今天,已经是方晓穿越过来的第五天,这五天里他也没闲着,而是一边消化原主的记忆,一边通过发达的信息网络了解着这个世界的一切。
在完全梳理完原主的记忆之后,方晓突然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练习生方晓,还是地球上那个曾经红极一时,影视歌三栖都曾辉煌过的巨星方晓了。
“算逑,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有机会重活一世,那还矫情什么?”
地球的方晓,曾经尝遍人情冷暖,落入过低谷,也曾站在过巅峰,但造化总是弄人,就在他凭借一部大片获得人生第一个最佳男主角大奖的现场,三十六岁,早早被透支过度的身体,终于撑不住了。
“新科悲催影帝,颁奖现场心肌梗死离世?”
“震惊!新科影帝离奇死亡,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一想到可能出现在他死后热搜上的标题,方晓就尴尬的恨不得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
“也许,这是另一个世界的我,一个在起点选择了另一条……路的我?既然如此,那这一世就不要再活的那么卑微了,随心所欲一点,弥补了遗憾,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双手一撑,从坐着的道具箱子上站起身来,耳边传来的是震耳欲聋的嘶吼声。
这里,显然是一个大型演唱会现场的后台。
“接下来,让我们将舞台交还给你们最爱的一帆!”
舞台上,刚唱完一首摇滚,累的满身大汗的歌手看着下方明显兴趣缺缺的观众,有些无所谓的摇了摇头。
“摇滚嘛,懂得欣赏的人本来就不多,顺利做完嘉宾的工作,拿到报酬就完事儿了。”
正想着,台下忽然山呼海啸了起来,已经走到后台的歌手撇了撇嘴,朝台上看了一眼,眼底却满都是不屑。
“歌是不错,但这踏马是什么鬼唱功,还踏马自带电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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