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完前身的记忆之后,苏牧以他专业的眼光发现前身有一个巨大的优点被埋没了。
那就是前身的先天声音条件其实很好。
音域广,音质好。
拥有成为好歌手的先天本钱。
但,可惜的是,天星娱乐这家公司不知道是为了故意要维持前身“创作偶像”的人设,还是根本没发现这一点,并没有把前身往这个方向培养。
否则,以前身的出色先天条件,不用无脑粉丝追捧以及公司刷数据,也能在歌坛真正拥有一席之地。
当然,因为前身没有学习过科学的发音技巧,所以虽然先天本钱很好,但暂时来说,许多比《死了都要爱》更能炫高音技巧的歌曲,他暂时唱不来。
只有等到后续苏牧练好发声技巧之后,才能演唱那些歌曲。
回答完路云云的问题之后,苏牧又开口对她说道:
“小鹿,帮我拿一支笔跟几张纸过来吧,谢谢。”
因为路云云姓路,所以她的粉丝们给她取了个昵称:小鹿。
苏牧从前身的记忆中知道,前身也是这么称呼她的。
很快。
路云云帮苏牧取来了纸笔。
然后苏牧便开始写写画画起来。
他得在与乐队彩排合练之前,先把《死了都要爱》这首歌给写出来。
看着正在奋笔疾书的苏牧,一旁的路云云有点懵。
“什么情况?”
“苏老师这是在写歌?”
“他不是说已经准备好歌曲了吗?”
“怎么要临时写?”
“他刚才不会是在忽悠我吧?”
“不!不可能!肯定是之前就写好了的!”
路云云心中不停转动着各种念头,却又不敢打扰苏牧。
好不容易等到苏牧写完全部的内容,抱着一丝期望,路云云开口问苏牧道:
“苏老师,您是忘记把写好的歌带过来了吗?”
“哦,那倒不是,我是觉得之前写好的歌不太合适,决定临时换一首。”
苏牧老老实实回答道。
前身为这场比赛创作的歌,确实一如既往地平庸,他说不合适,也确实没毛病。
“啊?临时换一首?”
“苏老师,您这首歌不会是刚刚临时写的吧?”
路云云有点想哭。
别人都是精心创作,苏牧这临时写的一首歌能行吗?
本来上一轮就垫底了。
这么一搞,岂不是死定了?
百分百要被淘汰了。
“苏老师,要不咱们还是别换了,这临时写的歌,肯定没有您精心准备的好吧?”
路云云建议道。
反正都是苏牧自己写的歌,她也不担心这么说会引起苏牧的不快。
并且通过上一轮的相处,路云云发现苏牧这个人的性格挺好的,完全没有当红偶像的架子,很随和。
看着脸上略带忧虑的路云云,苏牧笑了笑,道:
“放心,我现在写的这首歌绝对没问题。”
这首《死了都要爱》虽然不能算是极致高音炫技,但用来在《唱作歌王》这个舞台炸场,是足够了的。
“真的吗?”
路云云将信将疑。
苏牧很自信地回道:
“当然!你要相信专业的力量!”
看着自信满满的苏牧,路云云的心中莫名也多了几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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