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马上去追,沈月清心急如焚,玉镯子是两人的定情信物,也是振宇留给她最后的念想。

叶苑自然知道玉镯子就相当于妈妈的半条命,在人群中穿梭,瘦小的身子跑得飞快。

可惜力不从心,小偷马上就淹没在茫茫人海中了。

这时,一道劲风从叶苑身边呼啸而过,绍煜天大步流星,追上小偷,一个过肩摔,就把他撂倒在地。

少年清俊,却浑身的力气。

邵煜天半蹲着,左手夺过小偷手里的玉镯,右手反擒拿住小偷,玩味地笑了笑,加大了右手的力气。

这力气用的极为巧妙,松弛有度,落在身上却极其疼痛。

小偷疼得嗷嗷直叫,求饶道:“轻点儿,轻点儿,疼疼~”

“以后再让我看见你偷东西,就砍了你的手,送去公安局。”绍煜天松开小偷的手,警告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漫不经心的动作,强大的压迫感,让小偷心惊胆战,心肝也跟着颤动,小小年纪,手段狠厉,气度不凡,“我,我再也不敢了。”连滚带爬,跑了。

叶苑和沈月清气喘吁吁赶上绍煜天时,小偷早就没了影子。

“谢谢……”

沈月清欲言又止,不知道如何称呼。

“阿姨,我叫绍煜天。小事情,不用谢,举手之劳而已。阿姨和这位姑娘怎么称呼?”邵煜天不动声色地打探着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我叫沈月清,这是我的女儿,叶苑。”

沈月清感激地拿过自己的玉镯子,侧着身,对叶苑耳语,“我们怎么谢谢这位小同志啊?”

“妈,我去买点儿水果吧。”站在妈妈身后的叶苑,捂嘴偷笑,还真是老样子,痞帅,又热心。

前世,在申市一高,她嫁给傻子的流言蜚语满天飞,口口相传,越传越离谱,在学校被孤立。只有绍煜天在她被混混当街欺负时,伸出了援手。

人生,难能可贵的从来都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谢谢,这个玉镯对我们很重要。”叶苑摸着上衣兜里仅剩的三块钱,“你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不远处的张鹏飞不服气地看着,天哥,不愧是他哥,真会抓机会,看看这眼神,都快贴到人家姑娘身上去了。

天哥从小长得俊,特别是那痞帅的气质,又不爱搭理女孩,让姑娘们爱极了。

多少有钱有势家的千金大小姐追着天哥跑,前赴后继,天哥都不屑一顾,看都不看人家一眼,这就沦陷了?看上的还是豫省的农村丫头。这消息要是传到京市,指不定多少人比他还震惊。

叶苑去附近的水果店,买了三块钱的苹果,个个又大又红。她知道,绍煜天喜欢吃苹果。

这下子,真的身无分文了,叹了口气,叶苑深感前途坎坷。

叶苑把苹果送给绍煜天,抚着栗色的辫子,窘迫地说:“不好意思,我现在只买得起这个。”

沈月清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拉了拉叶苑的袖子。

“能收到苹果我就很开心哦。”绍煜天爽朗一笑,尴尬的气氛瞬间消散了几分。

叶苑回拍了拍妈妈的手,以示安慰。的确,人家帮了这么大的忙,一兜苹果的确有些敷衍。

低着头思索片刻,道:“明天下午,我会来附近的农贸市场。下午4点,你可以在农贸市场门口等我吗?我有东西给你。”

沈月清也觉着妥帖,又不失礼貌,点头附和。

要是别人,邵煜天肯定果断拒绝,他从来都不喜欢和无关紧要的人多来往,可是,这个人是叶苑。

“好!那明天下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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