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翎来到酒吧,大概是晚上八点,跟第一次来这里不同,今晚人很多,苏言提过,这里周末是狂欢夜,整个酒吧都很热闹。
酒吧正中间的舞台上,有乐队在演出,主唱的声音很熟悉,她往人群里凑了凑。
这是一个四人乐队,鼓手、键盘手、贝斯手、主唱兼吉他手,奇怪的是,那个贝斯手一直带着半张银色面具,只露出鼻子以下的部位。
唱歌的人是苏言,他比以前唱得还好,面具贝斯手节奏感很强,指法也相当娴熟,如同灵魂一般游走于整个乐队间。
安翎定定地站在那里,许久没在现场,看过这么精彩的表演了。
她屏住呼吸,周围的声音渐渐散去,仿佛穿越回到学生时代,台上有吉他手安翎,激情四射,台下有观众,在大声地喊着:“安翎!安翎!……”
“安翎!你怎么才来!”迟墨挤到安翎身旁,冲台上挥手。
台上突然停止音乐,全场都安静下来。
苏言站在台上,说:“感谢大家一直这么支持我们,今天来了一个特殊的人,她是我组建第一个乐队的队友,今天是她生日,我想邀请她跟我一起表演下面这首歌,大家同意么?”
话音刚落,台下就一片骚动。
“同意!”
“同意!”
……
苏言面向人群,问道:“他们都同意,你愿意么?安翎。”
安翎摇头,示意他不要继续,迟墨忙架住她胳膊,起哄道:“玩玩而已,有什么好顾虑的!”
她咬了咬嘴唇,有些犹豫。
苏言见她迟迟不肯上台,又说:“看来我这位朋友很害羞,我们给她加加油好不好!跟我一起喊——安翎!”
台下的观众也跟着起哄,异口同声地喊道:“安翎——安翎——安翎——”
安翎脑子一片混乱,她觉得自己要疯了,曾经费尽千辛万苦,禁锢的那颗对音乐狂热的心,此刻却开始蠢蠢欲动。
“不可以!”一个声音从她脑袋里蹦出来。
安翎恍然,挣脱迟墨的手,准备跑路。
就在这时,台上响起吉他声,她停下脚步,这是她再熟悉不过的旋律,因为这是她写的曲子,是他们获得第一个校园乐队大赛冠军的曲子。
安翎转过身,望着苏言,苏言也停下音乐,看着她。
渐渐脚已经不听使唤,她一步一步走上舞台,接过苏言递给她的吉他,一个会心的眼神,苏言的吉他声,再次响起。
“黑夜已经开始妥协,天空撕开一条裂缝,曙光来临,我们贪婪地沐浴着阳光,记忆的碎片,漫天飞舞,那片流浪的云是不是我?是谁把我带到这里?我们要去哪里?去哪里……”
苏言极具爆发力的嗓音,带动着所有成员渐入佳境。
整首歌气势磅礴,激情无限,吉他弹奏部分也默契十足,亮点多多,高超的技巧,掀起一阵又一阵热浪,现场顿时又沸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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