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是罗云不多的爱好里其中之一。

在上一世,他就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

打游戏的时候,就经常会开着音乐。

罗云的脑子里,已经想好了几首在穿越前的那十年中,火遍网络的歌曲。

只不过,他现在关于音乐方面的知识,却少的可怜。

写歌,可不比写剧本。

剧本只需要用文字,把脑子里面想到的东西描述出来就可以。

而音乐却不一样!

歌词很容易,谱曲却需要专业的知识。

歌曲,不仅仅自己会唱就可以。

得把曲谱写出来,这样才会有伴奏,才会有氛围。

不然干巴巴的一个人唱,再好听的歌,也注定火不起来。

所以,罗云现在急需恶补音乐方面的知识。

以自己的三倍智商,学起来应该很快吧?

毕竟只是抄个谱子而已,又不是创作。

罗云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江桐市一家大型图书馆。

他离开敏怡传媒的时候,没有和方敏打招呼。

那张冷艳的脸,每次看到的时候,总会生出一种想靠近她去抚慰的冲动。

这也是个危险的女人!

能远离还是尽量远离吧!

罗云进图书馆之前,已经中午十二点。

他顺带在路边的士多店买了两个面包和一瓶水带上。

午饭就这样凑合了,现在得抓紧时间学习。

一整个下午,他就在图书馆里度过。

一边看书,一边用手机查一些相关资料。

总觉得时间不够啊!

虽然自己有三倍的记忆力,但是基础实在太差。

看来得把书买回去。

看了看时间,下午六点多了。

挑了六本适合自己的书,抱着去收银台付了款。

刚付完款,手机就响了。

接通后,方敏冰冷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

“你去哪里了?不是说好要常驻我们公司吗?”

“我有点事,明天再过来。”

罗云敷衍着。

“一起吃顿饭吧,我在丽都等你。”

“不用了……”

刚说完三个字,才发现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尼玛!

这个小龙女什么情况?

谁稀罕和你一起吃饭了?

拽的二五八万一样!

我就偏不去!

让你等到明天早上。

把买的书在后备箱放好,骑着摩托车往富祥小区的方向开去。

等等!

是不是忘了自己还没吃晚饭?

中午只吃了两个面包,在书店排队缴费的时候,都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在接完方敏的电话后,竟然莫名其妙的饱了。

这是被气的!

嗯?

我为什会生气?

她请我吃饭,我为什么不去?

狠狠宰她一顿不好吗?

来到丽都大饭店门口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华灯初上,夜色阑珊。

丽都大饭店在灯光夜色的忖托下,显得更加的富丽堂皇。

这个方敏,请人吃饭有没有一点诚意?

也不到门口等着,难道还要自己进去找人?

罗云一边在心里默默吐槽,一边走进饭店四处张望。

我特么这像是被人请吃饭吗?

活脱脱就一蹭饭的!

好不容易,在饭店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到独自一人坐在那里发呆的方敏。

她根本就没有等人的样子。

身子微微后仰,一只手横在胸前,一只手用拇指和食指放在颌下唇角。

远远看去,她好像与这个喧嚣的饭店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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