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易此时也满脑子杂念,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我为什么要走。
为了调戏漂亮姑娘,完全没必要啊,偏偏背着手装出一个萧索的样子,边走边背诗。
这里是王府啊,哪里是随便能走的,而且林花来找自己,不可能只是逗他,正事呢?
好在听到了林花的声音,松了口气,摆出一个自认为最俊朗的面容,转身,笑。
“林花姑娘,还有何事?”
林花终于追了过来,脸色通红,不知道是羞的,还是累的。
“公子。郡主让我送你出府。”
出府?这就完了?说好的当面感谢呢?说好的重赏呢?就这么走了?
刘知易顿生一种卸磨杀驴的感觉,也对,人家是郡王,他是平民,身份差了太远。
他倒是不贪图重赏,只求一个安全感。
在京城横着走?还是算了,继续苟着吧。
“那有劳林花姑娘了。”
刘知易怅然若失的表情压不住。
期待太大,落空太快,心态有些崩。
林花却有另一番心思,公子不舍得走,是为了我吗?
“公子。郡主交代了,出了王府,在府里听到的,看到的,统统都忘掉。”
果然要撇清关系,刘知易暗叹。
“知道了。”
心态继续崩。
一路无话,默默跟在林花背后,一路出了王府,让脚步随意走,走回了太学。
外十三只有他一个人,躺在床上,脑子放空。
是自己想的太美,救一个郡王,就想着抱上大粗腿了,哪那么容易。
我这心态不对,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总是不靠谱,自己的命运还得抓在自己手里。靠郡王?万一下一次闹徐谦案的就是郡王本人呢?
想着沮丧的心情渐渐散去,斗志开始激发出来。不由得表扬自己,我果然是一个做思想工作的高手,连自己都能骗。
接下来干什么?
入太学的目的可不是为了学医。
太学是中下阶层晋升的一条星光大道,太学里的资源,是唯一开放给有天赋的平民百姓子弟的重要资源。之所以考医科进入太学,主要是因为医科容易考。他虽然还学会了法家真气,但却不敢保证能考上法家。诸子百家,太学中都有开设,可唯独儒家、法家和兵家三足鼎立,是太学三大支柱,因为这三家可以做官。
虽然以医家身份进了太学,可没人规定只能学医家。太学管理松散,可以去旁听,甚至鼓励旁听,不然怎么双修。
入学三天,暂时摸清了医家情况,该去法家那里摸摸底了。
刘知易想着,打算明日就找理由请假,然后去法学院旁听。
正思考着,房门被推开。
许多福被一群同学簇拥着进来,一脸骄傲放纵…还有不耐烦。
“我猜你就在房里!”
一个同学顿时扔开许多福,奔到刘知易床头。
“刘兄。你真的煮了郡王的腿?”
李园高声问道。
刘知易摆手:“疯了我。煮郡王的腿,我有几个脑袋?”
李园回头瞪了许多福一眼,似乎在说“就知道你在吹牛。”
刘知易继续道:“煮的只是郡王的腿骨。”
李园再回头,瞪着眼睛:“真煮了?”
今天许多福比刘知易回来的早,赶上了早课。就将昨天发生的事情跟同学吹嘘了一番,结果众人竟然不敢相信。许多福说的信誓旦旦,众人半信半疑,一听主意是刘知易的,就簇拥着许多福来找刘知易。整个班的人都来了,都是学医的,而且都是医生世家,一项新的治疗方式,而且那么吸引眼球,不可能不感兴趣。
刘知易甚至在人群后面,看到了一向不苟言笑的斋长张景。
“呦。斋长也来了?”
刘知易故意招呼他。
张景不再继续躲在人后,而是从同学们让出的道路走过来。
“刘,刘兄。”
张景打招呼,他平时板着一张脸,摆足班长架子。但实际上,他跟大家一样,都是学生。
“斋长好。”
刘知易笑着招呼,同时已经跳下床,这伙人能来,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不能继续赖床了。
“刘兄。蒸煮腿骨,然后装回,病状自除,这是何道理?”
这道理太大了,高温中癌细胞不能存活,事实上大多数生物细胞都不能存活,生活在海底火山口的细菌除外,水熊虫除外。
刘知易解释道:“张兄听说过细胞吗?……啊,细胞就是生物体的最小单位……细胞由细胞壁,细胞核组成……细胞有多大?反正肉眼看不见……”
话题一提到细胞,这群好奇宝宝刹不住车了,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可是一个细胞的概念,刘知易就说了一刻钟。
终于一个同学捧哏:“刘兄知道的真多,难怪能为郡王治疗恶疾!”
刘知易笑道:“何止呢。其实本人最擅长的是治疗肾虚——哎,斋长别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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