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观文成兄乃是异人降生,不知此次赶往雁门,所谓何事?”高宠感激之余又有些好奇。

楚辞抬头凝望皎月,深思熟虑后,娓娓道来,

“楚谋虽为异人,却同是大汉子弟,得知这塞北之地即将入冬,边关重地多有纷扰,最是胡虏肆虐之时,战火重燃皆在顷刻。”

“吾闻幽并之地民风彪悍,多为燕赵北国的慷慨悲歌之士,特来此招募乡勇,欲共抗匈奴驱逐胡虏,以百姓免遭战火荼毒之苦。”

“吾楚文成生是大好男儿,当提三尺剑扫平漠北,大丈夫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岂不快哉!”

“好一句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匈奴不灭,何处是家,云以此七尺残躯,但凭公子驱使。”

此时的赵云无疑被楚辞的话所感染,已从开始的感恩变为敬重,虽未唤其主公,却已心悦诚服。

“文成兄壮志凌云,高某佩服,听君一席话宠直觉振聋发聩,心潮澎湃,某这就归家与父明言,再赴雁门与两位兄弟报效国家!”

两个热血男儿,就这么被楚辞的三言两语点燃,三人以掎角之势重鞠一躬,以抒敬仰、敬重之情。

“好!好一个少年郎,少年郎自要有凌云壮志,此去子龙也好建功立业,不负昭华。老夫年迈了,正好为你们烹虎助兴,望日壮我大汉雄伟。”

言罢几人哈哈大笑,一同去收拾这只死老虎去了。

“童老爷子,宠来帮你,这大虫很是精壮,已经馋的不行了。”高宠说着一把托起那虎王往厨房走去,当真是英雄气盖。

“师父我也来帮忙吧。”

“那我也出出力?”

……

夜晚也就在众人烹煮虎王中度过了。

第二日,童渊、赵云等人见楚辞穿着有点寒酸,特地送了一套锦衣银枪。

楚辞如今一身青丝锦绣长衫,腰系白玉带,手持一杆梅花湛银枪,坐下枣红马,好一副青衫磊落少年郎。

一旁的赵云,一席白衣身挂亮银甲,坐下雪鬃龙驹马,海角天涯无对在手,纵马持枪何其神俊,怎不让世人向往。【涯角枪,全名海角天涯无对,又叫龙胆亮银枪】

两人朝着雁门郡疾驰而去,楚辞已出来进两日,也该回去了。

纵马绝尘呼啸而去,真定城外烟尘滚滚,仿佛正注视着两人离去。

从真定到青禾村大概要走百来里路,先前楚辞与童渊走的是山路,直接翻过了太行山。

如今与赵云走的是路面,得稍微绕点路,但却是骑马而行,早上出发下午就能到达。

两人行了两三个时辰,约莫有八九十里路了,忽见前方人影渐多,好像是流亡的百姓,不断朝着自己这边跑来,不由慢下了脚步。

“文成兄,此处恐有蹊跷,我等应当小心应对。”赵云缓缓勒住缰绳对着身旁的楚辞道。

楚辞点了点头,在这荒山野岭有人影出没却是怪事,同时感慨赵云的小心谨慎,

“子龙我等前去询问一二,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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