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郑艺是个被孤立的同学在家里,郑艺是个不听话的孩子在“兄弟”之间,郑艺唯一的不同就是,她是个女孩。郑艺就是这么一个在学校打架,在家不学习,在“兄弟”间最有思想的那一个人……与所有的常规,背道而驰。

郑艺外表狂热,内心孤独白天疯癫,晚上安静她喜欢热烈的太阳,热衷于倾听雨声。她看似每天和许多“兄弟”在一起,可是真正了解她的人少之又少。

郑艺并不觉得人们对她的不理解或者说是不了解会是一个永恒的定律,她只是觉得很多人是沉睡的,迟早他们会醒来,而郑艺自己则是比他们清醒的更早的人,所以她觉得自己一直前进,而别人正在用沉睡度过最好的年华。郑艺曾试图唤醒他们,可是她发现,这是徒劳。她努力保持清醒,并不断尝试影响身边的人,如果有一天,她可以唤醒另一个人,那么她就会很满足,因为,她相信自己将有能力唤醒更多的灵魂。所以,郑艺并不觉得特立独行的自己有什么不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郑艺的世界,分为黑白两道,她穿梭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圈子中,在这样的黑白交错中找到自己的“自由”。这句话的意思是:郑艺是个“混混”,一个十六岁的女“混混”,她学习成绩差,和老师顶嘴,上课捣乱,偶尔打架,逃课去网吧,和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她没有所谓的朋友,只有兄弟不过她能分清是非黑白,也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她也喜欢读书,也喜欢艺术,也有自己想要的未来。不过生活在这种一半平淡,一半狂野的世界中,郑艺觉得如鱼得水。

任何不是混混的人都很难靠近郑艺的世界,除非,她心甘情愿地接受他们,就比如,童乐儿。

就在这个时候,童乐儿又发来了短信:“来我家吃午饭吧,有炒莴笋哦”既然如此,还等什么?郑艺下楼出了门。

郑常兴在楼下客厅看着总裁前任想复合这本书,郑艺出了门,他才反应过来,说道:“这孩子!又去哪儿?”

郑艺没听见,已经出了院子。郑常兴看着郑艺离开的背影,摇了摇头。

童乐儿的家总是那么温暖,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是郑艺所期盼的,只是自己和家人很难做到,一到吃饭的时候,郑艺家的饭桌就是辩论场:正方是爸爸妈妈和哥哥,反方就是郑艺。所以,来乐儿家吃饭,感受感受和睦的家庭氛围,是一种逃避,也是一种享受,虽然童乐儿妈妈炒的菜一般,可是气氛无敌啊!童乐儿的父亲童立伟总是笑呵呵的,童乐儿的母亲周华说话也从来都是温和有加。

郑艺:“谢谢叔叔阿姨的热情款待!我就不客气了!”

童立伟:“多吃点!”

周华:“就知道你喜欢吃莴笋,在咱们自己家你还客气什么,好好吃吧!”

郑艺:“哎呀,我要是和童乐儿是双胞胎就好了,我就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一切了!”

周华:“这孩子……什么时候想来你只管过来就行!”

童乐儿舀了一勺莴笋放进郑艺碗里,一边说道:“你这小妞,你要是敢当着你爸妈的面这么说,他们肯定该不高兴了……吃吧,一会儿菜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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