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们很感激林暮帮了自己,但她们大部分人还都是避着林暮的,因为一看到林暮她们就会控制不住自己想起那件事。

林暮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准备回去的时候,李丽芳手里拿了把刀,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冲了出来,要不是林暮反应快,她差点就被刺中了。

送林暮出来的白小曦见到这种情况,赶忙报了案。

安全局里的人来得很快,随后林暮作为受害人和目击者,林暮和白小曦也跟着去做了笔录。

林暮让律师来了,以故意伤人罪起诉了李丽芳,

林瀚知道了这件事,气极,直接用自己的人脉让这件事最快速地提上议程,还想不顾林家家训,打算直接让她将牢底坐穿。

好在林暮劝住了,她又不是什么圣母,不会计较,相反她很睚眦必报。

她早就让律师往重了告,估计得判她好几年。

如果不是从小受到的教育不让她觉得为了这么一个人违反家训,受人以柄,不值得。

所以,她在劝林瀚的同时也是在劝自己。

几天之后,林暮作为原告出席了法庭。

两个罪名加在一起,放在李丽芳的身上,前者让她破财,后者让遭受牢狱之灾,她以后估计都抬不了头了。

可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有的人就像小强,打也打不死,杀也杀不掉。

故意伤人罪判了她三年,侵犯她人名誉权让她赔款二十万,刚好是李丽芳的全部身家,这个林暮早就查过了。

至于李丽芳的赔偿,林暮不需要,也不想经手这笔钱,直接交代律师捐给了贫困山区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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