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爵府的姑爷真是个好人啊!”

“没错,不仅帮赵老汉治好腿伤,还收留了他家女儿。”

陈旭的背影之后,是一片雷鸣般的掌声,本着爱屋及乌的原则,陈旭的出场就带有光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能被人挑出优点。

陈旭有些郁闷,心里暗自想着“老子当年扶老老奶奶过马路的时候没人夸赞,挽救失足少女的时候没人夸赞,如今成了个败家子反倒是受人尊敬。”

这世道变了吗?不,这世道一直都没变。只是因为陈旭有了钱。

想到今后没羞没躁的败家生活,陈旭心里暗爽,真是时来运转啊!终于让我陈旭潇洒了一次。

“二毛、二爽,把这小妞……不不不,把这姑娘带回侯爵府,姑爷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陈旭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却是用眼神狠狠的在赵小玉身上揩了把油。

陈旭这次出门有两件重要的事情要办,第一他要把全城的皂角买光,第二他要回家探望自己的父母。

带着赵小玉不停的在大街上逛荡也不是那回事,倒不如提前让二毛、二爽把她送回侯爵府,免得夜长梦多。

“姑爷放心,保证完成任务!”这两人会意的谄笑道,甚至不停的挤眉弄眼,意思是说,保准姑爷晚上能吃到肉。

小插曲过后,陈旭又要回归正题,按照她的记忆,陈府据此不过一刻钟的脚程。

回家之前要干什么?自然是要买些礼物。

依照陈旭之前的性子,大抵要买些鸡鸭鱼肉等实惠的物品,即便是咬咬牙也最多买几颗人参、买几块灵芝给父母补补身体。

不过,这些都上不了台面,不符合陈旭败家子的性格。

倘若被传到侯爵府那还得了?

姑爷给父母买了鸡鸭鱼肉,很是节俭。姑爷给父母买了人参、灵芝很是孝顺。

这种传言对陈旭是极为不利的,一个十足的败家子节俭了还像话?孝顺了还得了?

陈旭左右思量,凭他那过惯了清贫生活的脑袋是想不出个所以然的,索性继承了原本那个败家子的记忆,顿时灵光一闪。

“老头子喜欢玉石,我便花个千八百量买块品相好些的玉石,也不枉回家一次。”陈旭轻声嘟囔着。

苏伯明等人吓了一跳,这姑爷当真败家呀!

还没出门就赏了他们五十两银子,方才又花费一百两买了个婢女,如今又要花个千八百量买玉石。

您老人家总共也就一千两银子吧!全都花光了拿什么买皂角?

到时候侯爵怪罪下来他这个长随也要遭殃,于是乎,苏伯明硬着头皮轻声说道“小的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这是客套的语气,但凡是个明白人会让苏伯明说下去。

“那就闭嘴。”陈旭厉声说道,哪给苏伯明开口的机会?

苏伯明实在憋不住了,决定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鼓着勇气说道“这一千两银子似乎……”

话还没说完,陈旭的一记飞脚已经落在苏伯明屁股上,扑头盖脸的一通臭骂“狗东西,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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