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喋喋不休的讲述让我不知如何应对。
网络的普及让我多多少少对于传销这种起源于西方的事物有所了解。
传销是1989年由中国一个教授从美国引进的现代化商品经济经营方式。在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是很畅通的,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也就是一种利用物理学的倍增原理来经营商品的一种方式。最早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这位教授认为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这种方式在中国应该有更好的发展。可是恰恰相反,人口越多的国家就会越乱,况且中国还是一个不太成熟的国度,所以传消方式来到中国就出问题了。
最开始是安利公司产品,后到完美公司产品和很多的企业,都是用传消方式,一开始也取得了很好的效益。
由于传销在中国大陆并未合法化,更未出现各种规范,但官方并未禁止。除了少数几家著名公司以外,由于受暴利的诱惑和投机取巧,民间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传销单位,多以高回报、多层次提留为诱饵,以低价值的单一系列流行产品为幌子,通过高会费聚集钱财为目标。自传销进入狂热以后,儿子对老子、妻子对丈夫、亲属之间、同学之间、朋友之间、邻里之间均为主要的会员动员和发展对象,被争取的会员通过付出2000元以上至近万元的入会会费(多为3500元左右)以后,所获为仅为价值数百元的产品,其中多为劣质产品。1997年底和1998年初,一时间,中国大陆境内尤其是开展异地炒作的公司集中地区,诸如在武汉、长沙、北海等地,到处是卷款潜逃的传销公司和大批流动闹事的传销难民,社会治安显示出极不稳定因素。至此,开始出现混乱局面。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她所谓的1040工程,我很确定是就是依靠拉人头式的传销骗局。
对于其他已经狂热陷入传销的人,我不知道怎么来点醒。但是我很怕她是因为被限制了人生自由,才不得已打电话向我推销。我要证实一下。
“老同学,你现在在哪里?身边是一个人吗?”我压低声音轻轻的问了她。
“我在广西乐宾,身边有人。是我公司的同事。”她倒是一点都不避讳我。
广西!完蛋,这不是我上次回绵阳买房的时候,天天穿梭大街小巷的巡逻车反复劝解老百姓不要去的传销灾区吗?
我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她很有可能已经被传销组织控制,失去了人生自由。她打电话是向我求救的,嗯,肯定是这样吧。
我要去救她,这是我欠她的。滴水观音当涌泉相报是我做人的信条。打定主意,我先稳定住她的情绪;也要麻痹住她身边的传销组织成员。
“哦,听说过。我对你们公司的工程也很感兴趣。我也有计划想投资做点小生意。要不你什么时候来拉萨,我们当面聊聊?”我看看能不能把她以谈合作为由从传销组织骗出来。哪怕挟制她的人跟着来到拉萨,这事也好办了!
“哦,不了。我这边发展的挺好的,而且工作很忙,实在抽不开身呀。你有意向的话,可以来找我嘛。”她犹豫了一下,拒接了我的提议。
“那我安排一下时间,忙空了就去找你。你把地址告诉我一下。”我打算要到地址,直接报警解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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