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滂沱大雨,落在脸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此时此刻的我,仿佛连心脏也被水滴石穿,千穿百孔。自称情场高手的我实实在在的栽在某位女人手上了。这也无关爱情,就好比父亲总是拿调皮的我没有办法。
在小月失踪半日后,我越发感到不安,导致大脑供血不足。更为夸张的是我竟然寝食难安。从认识到现在,小月还是第一次长达半天不见身影,并且没有报备行踪。天色渐黑,小峰峰递给我一张纸条,说:不知是谁扎在门口,你瞧瞧。
摊开纸条,是洋洋洒洒的一行大字:若想救人,明日辰时城郊小树林独自前往。
小峰峰指出,纸条的反面还写着一行密密麻麻的小字:纸条可吞食,阅完请品尝。
我说:有病。
说完一口将纸条塞入口中,入口即化,口感甜稠。
小峰峰问:好吃吗?
我说:何止好吃,是非常好吃。
小峰峰说:那你怎么不给我留一口。
我说:抱歉,本人嘴大。
在小峰峰的眼里,我嘴大,脸大,屁股大,连心也很大。在我的观念里,“大“胜过“小“,“多“胜过“少“。由此,我权当这是他对我的夸赞。几句玩笑话后,我便认认真真做在椅子上擦拭身上为数不多的暗器以及师父赠予我的那把青铜雕纹小匕首。武器既是用来索命的也是用来保命的,可见混迹江湖有把像样的武器是多么重要了。
小峰峰疑惑:你身上最厉害的一把刀就是我,你擦这些做什么?
我说:师父说过,你这把刀可不能时时刻刻都保护好我。更何况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你闻闻,我这手上也染上了洗都洗不去的血腥味。
小峰峰说:是我没保护好你。
我说:不怪你,大家各自都有任务。倘若混到现在我还不能杀人,那恐怕只能被杀了。
回想起在绝情谷的那段日子,不愁吃喝,无忧无虑。虽然我的针法从未准过,但对于那时而言,也无需精准。绝情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像是精心安排,又似命中注定。
天微微亮,我的眼睛瞪的如同鹅蛋一般,眼球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红血丝。嗓子有些干涩沙哑,像是大漠里的沙。
我说:准备好了吗?
身后的小峰峰点了点头。
我说:出发。
按照计划,从出门起小峰峰就需隐藏起来。作为影子的他,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事。我骑着小斑穿过还未苏醒的街道,集市,城门。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到城郊小树林。
小树林内,早有一群人在那昂首挺胸的等待着。
我问:人呢?
为首的黑衣人缓缓扯下遮挡面部的面罩,露出一张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脸庞。
我大惊:龙彪?
龙彪说:不错,是我。
我说:不对,你不是龙彪。
龙彪说:怎么,不想救这个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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