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代序,寒来暑往。
院篱上的蔷薇花已然凋零,池塘里的浮莲渐渐焦黄,草叶尖总是挂着滢滢露珠……天气新凉,不觉小半年过去,时已至初秋。
费蓉儿枯坐在琴旁,细滑如柔荑的手指搭在琴面,却是不弹。
采萧清扫屋子,一见她没精打采的样子,将手中掸子重重一摔,“小姐,都已经半年了,你还对他念念不忘,他若是个有情人,早就该来了。”
当初安慰小姐,说张公子很快即来的是采萧,现在劝告小姐,让小姐忘了张公子的也是采萧,不过她的看法自有一般道理。
采艾的性格跟小姐类似,想法也比较相近,她边擦桌子边说:“或许张公子有事来不了吧!”她停下手中的活,叹气道:“哎!当初该询问他住址的,也方便写信给他。”
“难道他不晓得给小姐写信?真是天真!”采萧眼神中尽是蔑视,“自古痴心女子负心汉,估计他一转身,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采萧的话似乎有些道理。”采艾想了想,对费蓉儿说,“小姐真的有那么喜欢他吗?”
费蓉儿抬眼,缓缓地说:“他是我的知音,只有他能够听懂我,从他的乐声中,我亦能感受到他,与他交流,有一种仿佛心有灵犀,不可言喻的美好,热诚,绝不虚伪,我相信我的感觉没错!”她的话到这里,略显无神的双眼竟然放出光来,脸上泛起一丝甜蜜味。
千金易得,知音难求。大约只有能听懂她的人,才能勾起她的爱慕。以她在音乐上的境界,自然曲高和寡,而现在不仅有人能听懂她,还能同她共曲和鸣,甚至指引她走出思愁困境,让她看清前方的道路。
在此之前,她曾想象过爱慕的百种方式,其中包括一见钟情的,但绝没有一种见也未见,已经恋上一个人的。而她恰好遇见了——未见其人,其人已在眼前,初见其人,她即一见倾心。
“什么知音不知音,你那么钟情于他,说句不好听的,只是因为你见过的男子太少,以为天底下就他最好。”采萧一脸鄙弃,又带担忧地说,“‘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小姐还是醒醒吧!”
半年前,费蓉儿满心期待,只因那人说了一句,不久即来。日复一日,她相思相慕,别有万缕离愁别绪,缕缕难分解难。她日日往来行云榭,也只为一觅那个人的影子。
终于,那颗饱含热度的心,仿佛在炙热的夏季过后,被初寒浇灭了一般,只留下些许余温,但那一点余温,足以令她遐想,她愣愣地说:“我相信他会来!”
采萧急得直咬下唇,“你还相信他会来!说好登门致谢,分明就是他言而无信!他这种薄情寡义的人,十有八九,早已经有妻室了。”
费蓉儿猛一侧头,厉声说:“有妻室又如何!他不是薄情寡义的人,我不许你这么说他。”她念及于此,只剩下余温的心,又迅速热烈起来。
采萧感觉好心被当驴肝肺,饶是她性格强势,还是经受不住这样的委屈,一气之下,转身跑开了。
费蓉儿望着她的背影面无表情,许久之后,又感到一些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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