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化苓的“了解彼此才能合作愉快”的说服下,我俩交换了个人信息。
这才知道,我身边!坐着一个!活生生的富四代!他自己在北都开设一家中型企业,按他的话说,是拿来练手的,等着有一天继承家产。前不久到南城出差兼自驾游散心,谁知道就遇到末世。我只告诉他我是高二学生,要去北边找父母,其余的闭口不谈。
等到太阳的曙光破开黑暗,我们停下洗漱。后面的车也随之停下,里面的人纷纷诧异地探出脑袋才明白我们在干什么。有人嘟囔着“矫情”。我吐出最后一口漱口水,翻了个白眼。
李福走上前,向孙化苓说,“这条路通往武庆吧?”孙化苓慢条斯理地用干手帕擦完脸后,点点头,“还有一座山。不过,我打算晚上的时候翻山,这样到那就是白天,没有丧尸阻挠,收集物资的时候方便些。”
李福又寒暄了几句,大致是在套话。可惜孙化苓再也不接他的话,掏出一块巧克力充当早饭。
我问孙化苓,“油还够吗?”“待会儿开一段路上主路就是加油站,加完油再开回来。”“哦。我觉得你一个人也能活下去啊。”“不行啊。你等个一两天就知道了。”说完,他将手搭在我脑袋上,轻轻拍了几下。眼睛里满是“你还小,你不懂。”
“……我出去上个厕所。”“不能等到加油站吗?”我不出声,就直勾勾地看着他。我这双眼睛这么看着人的时候还是挺瘆人的,木讷得像个人偶。
“去吧,去吧。”他挥挥手。
我果断的转身走远。
我的忍耐力真是了不起。我默默的摸摸肚子,“苦了你。”
走出那群人的视线范围后,我站在原地,使劲嗅闻一会,终于从一堆人味里辨别出虫子的味道。
“那么,就交给你吧。”
我舔舔嘴唇,扯下破破烂烂的外套擦干净身子。大概……是没有穿完整衣服的时候了。我现在就跟穿吊带衫热裤一样。
我扒开一颗蛛丝缠绕的密密麻麻的茧,里面是个女人。不能吃。我叹气,将她扛在肩上往回走。
刚才那只蜘蛛可大了。说是蜘蛛也不准确,毕竟它除了吐丝没有一处跟蜘蛛像。吃完它,我大概是可以撑一天。
这女人是壮汉队里的一个。挺妖艳的,穿的也清凉。比我清凉。我又瞄了眼她的大胸脯,咽下一口口水。忍住!忍住!
我将女人放在壮汉车前,转身就走了。
“妈的!这女人还敢逃跑!娘希匹,老大,把她丢了算了,不然还浪费粮食。”“急什么!剁了她一根手指,场面干净点。”“那个女孩……是幸运者吧?”“……跟着他们。”
我站住,走到他们车边,与首领对视,“人我救回来的,不准动。”
所谓装完逼就跑,就是这样。我丢下一句话后,走路带风的回到车里,原本倚在车门的孙化苓也钻进来,“你比我想的要厉害。”我没回他,而是翻开背包,抽出一条卡其色的中裤和一件蓝色的短袖衬衫套上。
不一会,车窗就被敲了敲,一看是那个壮汉首领。
“我是周正。”周正对我说,根本没看一眼孙化苓。“你是幸运者吧。我们搭个伙怎么样?”我看向孙化苓。他微笑。我回答,“行。”
“那这个女人送你了。”他将还在昏迷的女人丢在车旁边。我连忙拒绝,“不用了。我们没那么多食物。”周正干脆地将女人提溜走。
“救人救到底,送人送到西,不是吗?”孙化苓一边启动发动机,一边发问。
“我怕我吃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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