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大陆几乎以金币与银币为流通手段(当然有的地方或者特殊环境下不需要这些金银,而是直接交换生产资料)但各国因为金银储备和社会生产的实际情况,导致各国货币无论大小,含金量,购买力都大不相同。

以解放历1008年,故事开始的时间为例:

包括利维玛在内的北方诸国以比索金银币为标准流通,西方诸国及卡普阿半岛联盟是第纳尔,威格利亚,圣西尼则是苏克勒斯。其价值相当于1比索(无论金银)=1.3个第纳尔=1.5个苏克勒斯,而多神教诸国的货币名为格罗索,其价值几乎与苏克勒斯没有区别。但各国金银铜三币兑换比几乎都是1:100:10000。

而在购买力上(英制换算相当不便,为了方便阅读和某人的懒病,所以这里小可将磅,盎司,达兰的换算比1:16:16*16换为1:20:20*20,而1达兰设置为2.5克,这下神清气爽了,1盎司就为50克,相当于我们的一两,一磅等同于一公斤)。

此时,10比索铜币可以购买1磅谷物,而一把制式长剑价值5银币(以一个成年人每天0.5磅粮食计算,相当于100天的口粮),而一匹驮马价值50银币,一匹普通战马价值2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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