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夏顿住了,但是对方却从容地低下头来。 那是我认识的人吗? 周夏不确定地又抬头看了一眼。 对方仍旧看着电脑,沉静而专注。 一切都是她的错觉,周夏摸了摸自己的鼻尖,觉得自己神经质。 洛衍之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已经进入屏保模式了,但是他却坐在原处,手握着鼠标,想要从那个状态里剥离自己。 有什么撞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指尖一颤低下头来,看见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抱着一本童话书。 “叔叔,给我讲故事。” 那是一本《快乐王子》,并不是这个年纪的孩子能够听懂的童话,或者本质上来说它根本就不是童话。 “你想听什么故事?” “这个,小红帽的故事。” 论文即将收尾的周夏忍不住侧耳倾听,那个男人的声音很轻,大概是因为这里是图书馆。 在似笑非笑的漫不经心里,又有一丝温和的引诱。 “这个不是小红帽。”洛衍之撑着下巴垂着眼睛,坏心眼地看着那个孩子一直端着厚重的原文书,既不接手,也不帮他放到桌上。 “那你给我讲一个狼外婆不吃小红帽的故事。”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周夏以为这个男人会叫孩子去找他的父母,但是他笑了,他的脸被电脑挡着,但是却露出了鼻尖还有嘴唇。 “可以啊。” “那你讲!你快讲!” 孩子想把书放到桌子上,男人故意用手肘将它顶到外面。孩子又想把书放到他身边的椅子上,男人正好挪动了一下腿,把那点空位给占满了。孩子看了看四周,准备把书放到男人对面的椅子上,男人开口说:“你到对面去了,我就不讲了。” 孩子只好露出可怜的表情抱着它,仰着脑袋看着男人。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大灰狼,在旷野里面流浪。它身无分文,就快没饭吃,但是在大树下面避雨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小白兔。” “它把小白兔吃掉了?”孩子很紧张地问。 “没有啊。雨要下很久,如果它把小白兔吃掉了就没人跟它说话了,那样会很孤独。” “那大灰狼和小白兔聊什么呢?” “大灰狼问小白兔,‘给我一个不把你吃掉的理由’。小白兔就说‘我在你的眼睛里看见了和我一样的骄傲,我们是同类’。” “后来呢?” “后来小白兔送给了大灰狼一根胡萝卜,大灰狼就放它走了。雨停之后,大灰狼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鬣狗。鬣狗要吃掉饥饿的大灰狼。但是大灰狼用小白兔留下的那根胡萝卜把它打跑了。” “那后来呢?后来大灰狼还会遇到那只小白兔吗?” “还是不要遇到的好。这个世上那么多只小白兔都长得一样,它饿了的时候会把小白兔吃掉的。”洛衍之回答。 故事就到这里,不会再继续了。 但是孩子的眼睛里却噙着泪花,拽着他的胳膊说:“大灰狼不会吃掉小白兔的!” “哪有不吃兔子的狼。所以你要记住,狼在骨子里都是凶狠的,弱肉强食,物竞天择,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 洛衍之的目光沉了下来,冰冷得像是要将孩子眼中所有的天真连根扯去。 “大灰狼不会吃小白兔……”孩子没有底气地反驳。 他向着周围的人求助,希望有人给他一个童话式的答案。 “那你告诉我啊,那只小白兔和普通可以吃掉的兔子有什么不同?” 洛衍之的声音收敛起了冷锐,恢复了之前的温和。 而一个字都没有打一直听着这个男人讲故事的周夏隐隐能感觉到,他也很想听到不一样的答案。 周夏侧过脸,朝那个孩子招了招手:“我知道那只小白兔和普通的兔子有什么不同。” 孩子一听,吧嗒吧嗒跑到了周夏的面前,特别认真地说:“姐姐!你快告诉我!” “因为大灰狼只要一看见那只小白兔,就会从它的眼睛里找到和自己一样的骄傲啊。大灰狼会保护那只小白兔的,它就是那只小白兔的‘生存法则’。” 周夏站起了身来,揉了揉孩子的脑袋,轻声笑了,不可察觉的波动在空气里泛开。 洛衍之下意识抬起头,大概是黄昏不知道洞悉了谁的心思眷恋上了她,让她的身影和窗外这片海天交接的广袤融合起来。 她逆光下的剪影就似低下头来无限接近他,亲吻他。 不可抵抗地浸润他干涸如铁的心脏。 周夏拿过了孩子的那本书,走向了他。 洛衍之撑着下巴,他的心脏数着她的脚步,直到周夏走到了他的面前。 “先生,既然你答应给孩子讲个童话,那就一直让它是童话呗。” 周夏承认自己只是对这个男人充满了好奇,直到看清楚对方。 他穿着简约舒适的线衫,有着一双轮廓很深的眼睛,逆着黄昏,她只觉得他的眼睛孤绝料峭,尽管他浅笑着,却拒绝所有人的接近。 “所以我讲的故事吓到孩子了,我要道歉吗?” 从这个角度看着你,才发现你的下巴也是小小的,让人想要咬上去,然后留下深深的印记。 “啊,不用啊。”周夏想,大概是自己唐突了对方。 “我不让那个孩子把书放在我的桌上,也要道歉吗?” 洛衍之的视线低下来,看着周夏放在自己电脑边的《快乐王子》。 “当然也不用。”周夏赶紧把书拿起来。 洛衍之的笑容更明显了,肩膀的线条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而绷起,酝酿着属于男性的力度。 他再度看向周夏的时候,周夏仿佛被他的目光摁在了那里。 “那我不欺负孩子了,欺负你的话,要道歉吗?” 很轻的声音,就像最初他哄这个孩子的时候。可听在周夏的耳朵里,燥热的仿佛要沿着神经烧起来。 洛衍之知道自己这么说的原因是什么——报复她明明一无所知,却仿佛能掌控他。 周夏还在想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洛衍之已经收拾好了笔记本电脑,有条不紊地放进包里,从她的身边走过。 她听见他与自己擦身而过时候留下了一句话。 “你会被我欺负死的。还是算了。” 孩子的父母来了,一边说着抱歉,一边将他抱走了。 周夏回到自己的电脑前,坐下来两三秒之后,忽然反应过来一个男人说要“欺负死”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 “What!” 她不爽地用脚踹了一下对面的乔安。 戴着耳机看电影看到入迷的乔安冷不丁受到攻击,捂着自己的小腿,“周夏,你干嘛啊!” “我被人欺负了,你还在看电影呢!” 洛衍之快步离开了图书馆。 她没有认出他来。 这也难怪,因为现在的洛衍之看到过去自己的照片也认不出来。 他可以很从容地与任何人交谈,也可以很自信地抒发自己的观点并且说服对方,哪怕戴着不合适的眼镜他也不再会神经质地不断去托镜框。 莫里斯教授曾经说过,“把自己假装成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人将会满身都是破绽”。 但现在只要他想,他可以没有缝隙地变成任何人。 可为什么周夏,还是那个样子。 当他完全离开那片空间,凝固的空气骤然流动起来,洛衍之低下头垂着眼,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他迈开长腿,内心却像逃难一般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拖出了自己的箱子,急不可待地打开翻找,在最底下找到了那本英汉字典。 他好多年没有将它翻开了,因为在他看来在字典里留下痕迹的那个人他不会再见到了,他只是单纯把它当成自己的幸运物,因为他用这本字典砸出了他意想不到的人生。 当他即将翻开它的时候,他的喉咙缺水般干哑,手指轻颤就像是回到了当初一无所有时候一般忐忑。 “周夏”两个字跃入他的眼中,碳素墨水的中文除了纸面泛黄竟然没有丝毫褪色的迹象。 还有那首英文诗: Had I not seen the sun I could had borhe shade But light a newer wilderness My wilderness has made 洛衍之无声地笑了,它好像就是为了总结他和她的重逢而提早被写在了纸页上。 “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然而阳光已使我的荒凉,成为更新的荒凉。” 他低沉着声音对自己说。 没关系,许多年前在M大,他第一次碰见了她。他记得她替他擦干净眼镜,记得她明澈的眼睛,记得她在雨中像个朋友一样和他聊天,也记得她奔跑在雨中离开的背影。 离开这艘游轮,别说那整个广大的东方古国,就连上海都那么大,他不会再见到她了,所有的冲动都会放下。 他的冲动,仅仅是因为她留下来的字典带给了他好运而已。 晚上,洛衍之在酒吧里和贺逍碰面。 这是个静吧,萨克斯吹出来的音乐缓慢而醇厚,让人神经放松。 贺逍穿着一件简单的商务西装,他的眉眼温和,完全承继了老师克利文的风度。酒吧里不时有女人朝他投来试探的带有暗示的目光,但他却没有丝毫回应。 直到同样身形修长的洛衍之随性地在他的身边坐下,向后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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