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这会儿安然买了衣服首饰,整个人打扮一新,看起来比先前可是要漂亮多了,卫眠看了暗道,果然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沈安然这样打扮起来,与宋晴雨相比,毫不逊色啊,且那一身古典韵味,让她看起来像仕女画里走出来的似的,特别有气质——虽然他不想贬低自己喜欢的人,但说实话,跟记忆中的宋晴雨比起来,沈安然这一身气质,要衬的宋晴雨反倒像个替身了,也衬的他眼光似乎不怎么样了起来,毕竟要让人知道他喜欢鱼目就算了,还把珍珠拿来当鱼目的替身,这……恐怕别人会拿看傻子的眼光看他吧。

这个想法太荒唐了,卫眠不打算想这个问题,当下便甩了甩脑袋,将这种可怕的想法甩出了脑袋,迎了上去,笑道:“这衣服首饰挺衬你的。”

安然摸了摸耳朵上水滴状的耳坠,笑道:“我知道啊。”

一开始她对衣物搭配也不太懂,但几十年熏陶下来,现在她不用想,脑中就能直接给出答案了,这不叫能力,这叫本能。

两人一路来到卫眠与朋友们相聚的会所。

因为卫眠帮安然买衣服首饰,耽误了点时间,所以来的时候,他那些朋友早来了。

安然看到,大概有三四个人,每个人身边都坐着一个女的——全是网红脸。

安然看了,不由对原身无语。

她还以为是正儿八经的介绍呢,原来就是各人带着各人的小情儿,一起玩乐子,一看就知道在这种场合出现的,都是不把身边人当一回事的,所以这种圈子原身要挤进来干什么啊,跟着卫眠去了,以后在那些人眼里,估计她也就跟那些网红脸差不多了——都是有钱人打发时间的玩物。

虽然原身跟这些女人的确没什么两样,但在自己家老实呆着就是了,还非要跑过来交流干什么啊,跟这些人有什么好交流的啊?哦,比谁得金主的钱多衣服多包包多首饰多?比谁跟金主的时间长?她不嫌无聊的慌么?

倒不是她看不起这些女人,只要她们没做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怎么生活是她们的自由,所以她这会儿的无语,不是针对她们的,而是针对原身的——她不是喜欢卫眠么,非要跟过来,到时被人当玩物看待,心里很有成就感?

安然虽然心里对原身的行事作风狂吐槽,但脸上没露分毫,听了卫眠的介绍,就向那四个年轻男子一一打招呼,道:“孙哥,李哥,张哥,周哥。”又跟陪在他们身边的四个女人打了招呼。

几十年的古代后宅生活,让她养成了良好风度,心里再怎么狂吐槽,脸上也维持着风度。

卫眠当年喜欢宋晴雨的事,他那些朋友自然也是知道的,这时看卫眠将一个长的有六七分像宋晴雨、但比宋晴雨显的出众多了的姑娘带了来,不由惊讶,谁让卫眠养沈安然,是偷偷在养,他那些朋友根本不知道呢,这突然将人带来,自然让人惊讶了,于是在安然跟那些女人聊的时候,便有人拉着卫眠道:“你搞什么鬼,这是养替身?”

卫眠道:“怎么了,不行吗?娶不到宋晴雨,还不兴我养个差不多的啊。”

“……你这可真是……”他的朋友们不由无语了,半晌其中那个孙哥方道:“虽然齐轩跟咱们不在一起玩,但你这事,要被他知道了,只怕他会不高兴的吧,到时要是针对你的公司怎么办?”

孙哥说的齐轩,就是宋晴雨现在嫁的人,与卫眠白手起家不同,齐轩是个富二代,家里的万信集团资产在炎国能排到前十,是个庞然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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