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的时候,河对羊皮下面的草席一点都不好奇,因为他现在心里对陈默是完全的信从,凭烤肉和香菇汤上,河不再有任何的犹豫。

清晨起来,陈默依旧在编蔓子,昨晚估测了一下,还得需要十几个蔓子才能做出防风保暖的门,而无所事事的河被打发去搜集树木,这次可以弄粗一点的枝干,昨晚上陈默做出了几把泥锯,可以试着从小树干锯起,树干耐烧,火力大,容易储存。

陈默也给虎爷做了两个香蒲席,虎爷躺在上面,很是恰意。

河费力拖着一棵枯树回来,陈默拿出泥锯,尝试着把枯树锯开,河在一旁好奇的看着,自从被陈默捡回来之后,河的生活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虽然陈默不让他喊陈默神,但是他心中已经把陈默当成了天神,一个拯救他的天神。

泥锯锯婴儿手臂那么粗的树木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再粗一点的就没有办法了,可是丛林里能有多少适合的树木呢,所以陈默还得必须想其他方法来改进泥锯或者做出另外的一种工具。

河从丛林里狩猎回来,一只手提着两只很是色彩斑斓的鸟,另外一只手里还抓着一直小的,陈默看着那鸟,觉着很熟悉,这,不会是虎皮鹦鹉吧?可比他见过的大多了,如同野鸡的体积一般。

这就是原始社会的虎皮鹦鹉吗?还这么大!原始社会有没有虎皮鹦鹉,虎皮鹦鹉这个谁也说不出来个明细,哪怕是生物学家也不能解释在原始社会的一些生物的存在,他们只是通过化石或者进化论推测。

而陈默则是穿越到了原始社会,以后有机会回到了二十一世纪,他可以写一见闻录,和别人吹牛都是有底气的,因为他是真实见到过的,并且现在还和一只剑齿虎朝夕相伴。

可怜的虎皮鹦鹉…陈默为他们默哀三秒钟,因为河正在拔鹦鹉身上颜色比较绚丽的毛,然后插在头发上,给陈默显摆。爱美之心从原始社会就存在。

小鹦鹉正在地上瑟瑟发抖,它的翅膀应该被河折断了,耷拉着没有力气。

这么小的东西也没有几两肉,养着玩吧,陈默动了恻隐之心,弯腰抓起来放在手心,仔细观察,这小东西翅膀上的毛色和纹理有点像后世的虎皮鹦鹉,但是个头却大多了,哪怕手上的这只幼鸟,也比鸽子大多了。

不管是这啥鸟,既然想养着就养着吧,山洞里有一只剑齿虎,身旁还有一个原始人,再养一只原始鸟类又有何不可呢?

陈默轻轻抚摸鹦鹉,鹦鹉啾啾的叫了几声,很害怕,也很好奇,扭头盯着陈默。

河把两只大的鹦鹉身上的毛都拔完了,手里捧着一捧,献宝一样拿给陈默,然后看到陈默手里拿着小的鹦鹉,便要伸手去抓,他还想继续拔毛,陈默手一挥,把他赶到一边去。

剑齿虎叫虎爷,因为剑齿虎现在真的是爷,不管雌雄,反正叫爷就没错,可是这小家伙叫什么呢,叫鸟爷?算了吧,陈默想了半天,决定叫它啾啾。

陈默把河喊过来,给河交代了一下:“这是啾啾,不准杀它拔毛!”

河点了一下头,跟着说到:“鸡鸡……鸡,啾,啾啾!啾啾!”

陈默隐约觉着下体有点寒冷,揪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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